9月2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人员是医疗机构内从事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人员,是监督指导各项感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关键。

同时要求保障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建设目标

《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感控队伍建设基本完成,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医疗机构感控网络,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感控人员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渠道,完善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提升感控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同质化的医院感染防监控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院感指标监测,最大限度降低院感发生的风险及危害。

到2025年底,实现医疗机构感控水平达到国际一流水准,与上海成为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的定位相匹配。

主要任务

(一)完善医疗机构感控部门设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医院感控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要设置独立的院感管理部门,并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临床科室”三级医院院感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设置床位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独立设置感控部门,原则上按照每150-200张实际使用病床(含口腔综合治疗台,下同)配备1名专职感控人员,各科室至少指定1名兼职感控人员。床位少于100张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至少要设置2名感控专职人员。感控部门人员构成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医师、护士和其他人员比例要求。鼓励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感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完善医疗机构感控制度建设

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院感控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涵盖医院感染管理网络架构、医院感染相关事件报告、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培训及考核、医院感染管理督查、职业暴露防护与处置、医院感染防控基本技术标准操作流程、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感染防控、清洁、消毒与灭菌、临床微生物标本采集和送检、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监测管理、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管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实现感控制度对所有诊疗服务的全覆盖。

(三)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增加院感相关部门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拓宽感控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探索与感控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称评聘机制,实施分类评聘,评聘考核中突出评价业绩和贡献,院感相关的临床病案、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技术规范、科普作品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鼓励医疗机构在薪酬待遇上向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科室倾斜,使感控人员收入水平不低于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平均水平。

鼓励综合考虑工作内容、岗位风险、工作时长等因素,在内部薪酬分配方面,对兼职感控人员薪酬待遇方面予以倾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编外一线感控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优先录用进编,并给予重点保障。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全面持续提升感控人员的执业能力,加大感控人员培养力度,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由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质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感控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将医院感染学科纳入临床重点专科予以支持,加大对医院感染相关研究的支持及投入。

(四)加强全过程精细化感控管理

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检查检验、手术全过程医院感控管理模式。探索结合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方法,试点引入部分手术单病种医院感染防控临床路径,从术前准备、术中干预、术后监测各方面进行全过程医院感控干预,切实有效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发生率。加强诊疗护理过程的感控前置,规范操作、科学送检、精准诊断、正确治疗、合理用药、有效防护,促进感控理念融入临床实践。

(五)加强院感管理信息化建设

逐步统一医院感控院感质量控制指标采集和监测标准,依托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开展院感指标监测,重点监测发热门诊突发新发传染病、感染病例及暴发预警、住院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率、导管相关感染发生率、多重耐药菌感染发病率、手术(操作)相关感染发生率、微生物标本送检率、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手卫生依从性等。加强院感监测预警,发挥信息化监测在医院感染防控控领域的支撑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和通知临床预警结果,提高医院感染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建立感控督导长效机制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感控专业团队,定期、不定期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暗访等形式的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进一步强化办医主体对所属所管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

(七)加强关心关爱措施

各医疗机构切实为感控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要加强对感控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对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的,要积极协调解决,保障相关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除此之外,《通知》指出,将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队伍建设保障措施,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导考核和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