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改委2月2 7日召开首次公立医院停车费改革试点座谈会,提出公立医院停车费改革试点方案。方案计划在四家医院试点一年,采用高峰与非高峰时段患者与非患者车辆差别化收费。较之此前的收费办法,新方案中按原二类地区医院来算,非患者高峰期停车最高比之前多收93元。

方案拟分时段收费 分对象收费

据介绍,方案将在市人民医院、北大医院、市中医院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试点一年。方案显示,收费改革采用差别化政策,分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收费。高峰时段即7点半到晚上8点,分患者和非患者车辆收费。患者车辆只限1辆,门诊、急诊患者(包括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员)车辆在6小时内收费5元,超过部分每半小时3元;住院患者车辆每天收费5元。

非患者车辆停车收费有两种方案,一是第一小时10元,接下来每半小时3元,二是第一小时5元,接下来每半小时5元,高峰时段停满12.5小时可收费73元或120元。

此外,非高峰时段(晚上8点到次日7点半)车辆停放服务费每小时1元(除住院患者车辆)。大车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该标准试点满一年后评估效果再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新方案较之此前办法收费上涨。以小车为例,此前患者车辆露天停车位收5元/天,室内收10元/天。非患者车辆根据地区繁华度收费,处于最繁华的一类地区的医院,工作日高峰时段(8点到晚上8点)收费第一小时15元,接下来每半小时1.5元,二类地区第一小时5元,接下来每半小时1元;非高峰时段(晚上8点到次日8点)分别是每小时1元和0.5元;非工作日分别是每小时5元,接下来每半小时1元和每小时4元,接下来每半小时0.5元;三类地区则统一每天5元。

患者车辆收费中门诊停车较之前变为阶梯收费,按停满高峰时段来算,最高多收39元,非患者车辆最高收120元,加上按绝大多数医院处于二类地区来算,比之前最高多收93元。

试点时长或将减为半年

座谈会当天,发改委邀请试点的四家医院、交委、交警和医管中心代表参与。发改委方提出收费应做区分,因为这是公立医院停车设备公益性的体现。市人民医院代表提出,是否区分其实是身份的识别问题,涉及停车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市民张女士现场建议,可借鉴港大医院,根据中央平台对身份的确认,以看病花费的药单收费单为准,凭“消费”证明才能获停车优惠,这既是一种调价不刺激医患关系的方法,也能用以培养市民医院停车习惯。该观点获得现场多数人赞同。

会议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是,试点时长或将减为半年,提高非患者车辆停车收费到至少与商业停车一致,第一小时应在15元左右,从而减少该类车辆停车意愿,挤压该类车辆停车空间。患者车辆或统一为一次出入5元,根据届时的试点效果再看是否需加大价格调控力度包括调整患者车辆收费来调节医院停车位。据了解,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意见稿将继续征求各方意见,不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