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5年6月1 日
关于发布《建筑隔声测量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4]2592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
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组织,具体由同济大学编制的《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已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现批准《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J75—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同济大学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下载全文:《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J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