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市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天津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推动,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居民期望寿命连年超过81岁,从2015年的81.33岁提高到2020年的81.9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控制在10/10万和6‰以下,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指挥部坚强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状态,2.5万名医护人员统一编入医疗预备队,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并完善防控救治体系,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清零,打赢“一船”、“两机”、“三楼”、武清人民医院、宝坻百货大楼、境外输入阻击6场重点“战役”,做到外部输入“零扩散”,本地疫情无反弹。坚持“全国一盘棋”,组织13批医疗队、1307名医疗队员及支援抗疫物资几十万件驰援湖北。天津“一药一方”在抗疫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张伯礼院士获授“人民英雄”荣誉称号;另有4个集体和10名一线医务人员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2.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效果显著。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和健康中国行动部署;启动19项专项行动,制定了包括40项考核指标和152项监测指标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成立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5年的17.42%提升到2020年的28.5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市获命名国家卫生区11个,创建比例达到81.25%,较“十二五”末提高了56.25%;41个镇获得国家卫生镇命名,创建比例达到40.21%,比“十二五”末提高了35.81%。市级卫生村1624个,创建比例达到45.9%,比“十二五”末提高了37.28%。整体而言,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等专项行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取得显著成效。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在直辖市中率先取消药品和一次性耗材加成,建立价格、财政等综合补偿机制,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并推动实施。2018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我市排名全国第四。开展药品耗材供应改革,首轮“4+7”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建立以京津冀为基础、东北华北地区加盟的区域化耗材招采联盟。基层卫生改革实现突破,全部村卫生室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有效签约居民400余万人,签约重点人群260余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60%。医联体建设不断深化,2个城区、5个涉农区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区,组建11个专科医联体,有效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诊疗占比从2015年的37.87%提升至2020年的41.68%。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增加优质资源总量、重点调整三级医院布局结构、整体提升区级机构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基层服务功能的基本思路,“十三五”期间,天津医院改扩建、环湖医院新址扩建、朱宪彝纪念医院、儿童医院马场院区等13个项目竣工,12个项目投入使用,在建项目14个。不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共布设2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市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全市基本形成以5个医学中心为龙头,9个区域医疗中心、9个专科诊疗中心和远郊外围区属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较为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相比“十三五”初期,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从每千人口2.32人增长到3.14人,同比增长35.3%;注册护士数从每千人口2.19人增长到2.72人,同比增长24.2%。“三三五人才工程”(三项高端人才选拔工程、三项基层人才促进工程、五项专门人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人才选拔培养、引进补充、分类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选拔首批10名海河医学学者、50名津门医学英才和100名青年医学新锐,遴选首届180名天津名医,5年间全市卫生健康机构在岗职工增加2.5万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3万余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队伍短板弱项加快补齐,实施“儿科双十条”政策,千名儿童儿科医师比例达0.81人;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量达到3名,均提前超额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6.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就医感受进一步提升。聚焦“一老一小一急一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点痛点问题。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开展“百日行动”和“老年人就医服务月”,并固化为常态化制度实施。智慧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有效缓解门诊“三长一短”问题,三级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率超过50%。院前急救居于国内领先,全市急救站点由69个增加到204个,院前医疗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达100%,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保持在10分钟以内。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建成28个国家级胸痛中心,急性心肌梗死院内死亡率在全国率先出现拐点并连续6年下降,累计减少死亡2.43万人;22个卒中中心获得国家级认证,累计减少因缺血性脑卒中偏瘫致残1.46万人。服务缺陷闭环管理模式基本形成,患者投诉回复率和办结率达100%,办理满意率达92.31%。

7.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更加均等,我市基本公卫考核成绩连续几年位列全国前三,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99元,免费向全市人民提供2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持续巩固,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及3种重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均居全国最低行列,肺结核报告发病率连续6年全国最低。甲型肝炎连续16年、急性乙型肝炎连续5年、戊型肝炎连续8年发病率低于1/10万。麻疹发病较“十三五”初期下降了83.77%,未出现本市籍白喉病例。慢性病防治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行动,健康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达2334个。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西青区等9个区建成国家级示范区,市级示范区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大肠癌筛查、妇女两癌筛查、常见恶性肿瘤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慢性病防治项目,完成筛查700余万人次。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10.37%。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完成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建设,率先将水痘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圆满收官,5年累计惠及1927万人次,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控制在12‰以下,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精神卫生诊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共有70家机构提供精神障碍诊疗服务,精神科医生数达到5.20名/10万人,较2015年提高5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强力推动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长效扶助关怀机制,一次性救助金制度落地。

8.中医药传承创新迈上新台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功召开天津市中医药大会,并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建立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龙头,以市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医学中心,以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以基层国医堂为网底的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我市现有中医药专业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4人,岐黄学者4人,天津市名中医71人。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批全国仅2家的“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中医药大学组分中药实验室获批全国第一个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

9.国家战略在卫生健康领域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建共管+资源共享”模式,在津成立首个“国家医学考试协作中心”。全力推进资源共建共享,43项医学检验结果和20项医学影像资料实现京津冀互认共享。高质量完成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任务。打造“组团式”医疗帮扶、县级医院结对全覆盖、“村村好”健康服务工程、远程医疗合作四个健康扶贫天津模式,实现从村级卫生室到区域重点医院对口帮扶全链条,有效助力受援地区整体医疗水平稳步提升,健康扶贫“天津模式”被原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充分肯定。2名个人、3个集体分别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同志荣获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开创新时代卫生援外新局面,推动援外体制机制持续创新,5年累计组派援外医疗队8批236人次,多次获得受援国政府荣誉勋章。承派我国政府首批赴非抗疫医疗专家组,代表我国政府率先驰援西非国家布基纳法索和科特迪瓦,积极助力全球抗疫,共筑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10.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建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党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在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优秀,获得市委通报表扬。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彰显,出台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打造横向联动、上下贯通机制。全市卫生健康战线2066个党支部投入疫情防控,成立一线临时党支部167个,2万余名党员主动申请进一线,火线发展党员309名,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大健康”治理格局,强化全生命周期、全行业管理,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进入加快建设“一基地三区”和“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关键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社会引领和支撑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十四五”期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面临新挑战。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发和持续流行,我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短板和弱项更加凸显。全市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进程加速,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波动下降;同时,不同区域发展进程的差异,对人口数量和分布影响较大,对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和资源优化配置要求更高。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迅速,要求卫生健康领域加快做好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更加注重提升健康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更加优化服务体验。

“十四五”时期,伴随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当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尚存在不足,基层和中医医疗机构的千人口床位指标尚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千人口卫生人力资源指标大多落后于其他直辖市。区域间资源要素配置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床位和人力资源仍然集中在市内六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学历及专业分布不均衡;重点及优势学科建设领军人才不足,紧缺专业学科建设相对滞后。二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尚不健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管理机制建立存在不足,市、区两级疾控机构事权归属、管理不同,缺少上下联动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不稳定,面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同时,基层网底队伍与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相对老化滞后,各区级疾控机构病原体快速检测水平参差不齐,且与先进省市有一定差距。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尚不彻底。当前,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协调推进机制仍不健全,各种职责管理权限过于分散,降低了社会治理效率。重医轻防现象仍然存在,大多数医院仍是经验型和粗放型管理,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内部管理还需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相对滞后,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较弱,分级诊疗成效不够显著。四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与人工智能应用、互联网医院建设运行、线上医疗服务等方面尚未形成体系,需加快探索完善;我市已经建成全市数据中心并建设有公卫、家医、妇幼、传染病报病、免疫规划、中医馆、爱卫、后勤管理等业务系统,但各业务系统功能较为单一,系统之间相对独立,没有缜密的联系和承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缺少信息互通互联,机构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尚未形成,导致众多“信息烟囱”、“信息孤岛”,需建立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市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能力提升为主线,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天津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促进健康。把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保障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预防为主,中西并重。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落实疾病三级预防策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根据城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需要,以基层和资源短缺地区为重点,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与时俱进,将改革创新贯穿其中,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集中研究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卫生健康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改革突破口和体制创新着力点,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模式转变。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关注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更要紧紧围绕长期性、战略性、深层次的重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战略举措,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指导性;加强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的前后衔接,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三)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建立物资保障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全面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优质资源配置的均等化,合理调控总量,优化配置结构。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内涵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创新和中医药文化传承交流,坚持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健康服务更加注重质量和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针对本市居民,结合人群疾病特征和就医特点,优化医疗救治和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我市医疗专科特色优势,服务京津冀及全国各地人民,打造医学新高地。

----健康服务模式持续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下发挥多方共治,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机构间的分工与协作,事业和产业相互促进,加强智慧健康服务,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供给。

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

2020年

指标值

2025年

指标值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人均期望寿命(岁)

81.91

82.38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6‰

5‰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10万

8.5/10万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8.52%

31%

预期性

健康服务资源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36

5.5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14

3.5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72

4.0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

4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人)

1.75

≥1.75

预期性

医护比

1:0.9

1:1.15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9%左右

29%左右

预期性

健康服务过程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0%

约束性

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90%

90%

约束性

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80%

80%

预期性

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80%

预期性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90%

90%

约束性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4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40

预期性

健康服务结果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5%

约束性

重大慢性病早死率

较2015年下降10.37%

较2015年降低2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减少15%

预期性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81.25%

10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社会健康管理

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健全各级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组织体系和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人员配置,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平台建设,优化模块设计,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深入推进各类卫生创建。紧紧围绕卫生创建重点任务,严格督促落实各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提高人民满意度。完善卫生创建市级专家库,不断创新手段,强化评审指导,实行抽查评审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加快国家卫生区镇、市级卫生村创建进度,逐步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市级卫生村比例达到85%以上。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估。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提升环境健康监测能力,全面提升水质监测和突发饮水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点位街镇覆盖率达到100%。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大项目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聚焦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监测不同区域空气污染对居民产生的健康影响及变化趋势,定期评估健康风险。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继续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2.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三级健康教育体系。优化健康教育机构及人员配置,强化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升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水平。构建健康信息发布、传播及审核机制;倡导媒体开设健康科普栏目。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开展涵盖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的专项行动,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大力普及中医健康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以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不断提高运动健康嵌入医疗服务的深度。

建立健全健康天津行动全民参与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公共卫生科学素养,增强全民公共卫生防疫意识,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辨别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及公众全面参与机制。加强典型宣传,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健康促进良好社会氛围。

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专项建设专栏

1.全面推进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加强我市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建设,提升区级食源性疾病溯源分析、预警与通报能力;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预警关键技术研究,针对特定病原体及特殊人群开展专项监测;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能力建设,建设市级监测数据平台。

 


(二)构建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优化完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完善分工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落实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措施。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分级分类组建疾控应急队伍。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疾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长效机制,稳定疾控队伍。建立疾控机构编制数动态管理机制,合理确定疾控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医防协同的基层基础。逐步建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医防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完善慢性病发病、死亡病例信息登记和监测体系,掌握我市居民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相关危险因素水平,评估慢性病疾病负担及其影响因素,为慢性病预防控制提供循证的数据信息。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新发展。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兼顾平时和突发重大疫情时的双重需要,科学布局,加强传染病防治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现有传染病医院防治能力。打造天津市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预检中心、教学培训(实训)中心和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四个平台,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应对以及传染病的归口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新冠、霍乱、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监测防控。多举措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肺结核病发病率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减轻因病毒性肝炎导致的疾病危害。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健康促进。完善精神卫生三级机构体系建设,加强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功能,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推动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开展全科门诊精神科特色诊疗服务,健全全市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网络;加强机构间相互衔接,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精神病院医联体。强化对合并躯体疾病的精神病患者的会诊和救治能力。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常见精神障碍患者识别管理,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合理增设接种门诊,调整服务区域,增加接种服务时间,所有示范接种门诊实现智慧化管理,确保接种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率和工作效率。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完善面向群众的在线服务。

加强地方病监测。扩大地方病监测范围,从重点人群向全人群延伸,更加全面反映我市群众健康状态,监测范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评估我市科学补碘和改水降氟等地方病防治措施落实效果。结合国家精细化补碘策略,探索适宜我市特色的地方病防治宣教模式,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地方病防治健康素养。

2.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行政管理职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专职队伍,培养卫生应急管理人才,建设我市各级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应急规范化管理,构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以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控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完善涵盖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平急结合”的全市重大传染病等疾控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建立功能完备、整体联动、数据共享、即时响应的传染病监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对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水平。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实现发热门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行动轨迹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基层“哨点”建设,夯实基层防控网底。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完成卫生健康系统生物安全防护三级(P3)实验室建设。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部具备独立开展核酸检测的能力,鼓励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组成的病原检测体系和联动机制,大幅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区级疾控中心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提升区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和基因溯源技术,提高化学性中毒非靶向筛查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能力。

完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要按照“储备法定、规模适度、分级多元、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信息储备等管理机制,提升储备效能。

公共卫生重点建设项目专栏

1.推动市海河医院甲楼传染病区等改扩建工程项目,增建甲类烈性传染病住院楼B座和感染疾病门诊楼等,增加200张负压病床。

2.加快推动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项目。

3.积极推动市安定医院新建亚健康中心工程项目。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信息化建设。

 


(三)健全系统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实施委市共建,打造区域医疗服务高地。推动落实委市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优势资源的横向和纵向整合。推动委市共建12个医院分别建设综合类、呼吸、心血管、神经、肿瘤、妇产、儿童、传染病8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创建血液病国家医学中心。合理设置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含综合和专科),充分发挥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国家级专项工程项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市级医学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整合驻津和天津市区域内高等学校与医院资源,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助力津滨双城发展,推动优质资源均衡布局。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突出疾病诊疗专业特色。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市第五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医学中心。推动天津中医药大学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向滨城倾斜助力,支持合作共建大港医院,推动中心妇产科医院滨海院区建设,推进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滨海新区肿瘤医院)建设等。推动滨城相关医疗机构与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国家级优势资源对接,推进临床科研工作,支持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工作,推进“细胞谷”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双轮驱动,提升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发展社区医院,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加强门诊和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检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高质量、高水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质量,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发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控中心作用,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全力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继续做好“1+6”急救体系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资源共享、装备互济的立体“120”院前急救联动机制。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意见,根据服务半径和急救需求布局急救站点和救护车辆。继续落实院前医疗急救“三统一两明确”要求,加强急救中心及分部、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建设,优化人员、车辆配置,保持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100%、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10分钟内。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以及中毒检测和救治中心建设,织密网络布局、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急救服务水平。依据《天津市医院急诊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建立完善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急诊急救体系。推动我市急诊急救体系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健全护理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改革政策的杠杆和指引作用,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注重专业能力培养,完善护理管理人员及专科护士分层级培训体系,促进学科发展;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向纵深发展,夯实基础护理质量,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提高科学化质量管理水平,以指标体系为切入点、以专业标准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临床问题为导向,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改进临床护理实践,促进护理高质量发展。

加强感染疾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平急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相统一的原则,以定点医院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定点医院提升改造、中心医院标准化建设、骨干医院能力提升、基层哨点医疗机构功能强化,形成覆盖全市的感染疾病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控和管理,既满足平时感染疾病医疗救治需求,又做好应急感染疾病医疗救治储备,全面提升我市感染疾病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康复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规范化、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市级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加强器官康复和重症康复能力建设。逐渐形成以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龙头,市级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为技术核心,区级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为基础,精神病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为补充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开展照护康复和重症早期康复为基础的康复学科体系建设,引领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文本框: 医疗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专栏
1.加快推进市第一中心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包括新址扩建和增建两部分,该项目为我市重大疫情重症救治基地项目;加快推进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项目、市人民医院扩建三期住院楼工程项目、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工程项目、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暨北院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市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感染防控中心建设项目、市中医药研究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建设。
2.加快推进市胸科医院原址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扩建二期科研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迁址新建工程项目,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增建工程项目。
3.积极推动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设置市急救中心河西分部、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和培训中心三个功能区。
4.建设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5.加快推进区级医疗机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河西区医疗卫生养老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红桥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西青区中医医院建设、宁河区中医医院选址新建项目、蓟州区中医医院迁址新建工程项目、滨海新区肿瘤医院新建工程项目、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市第五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


(四)保障人民生命全周期健康

1.强化人口监测与研判

加强人口监测。落实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加强生育、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情况监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家庭规模变动、类型、结构以及生育养育服务需求等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丰富和完善人口监测重点指标。落实国家人口监测点工作安排,科学研判人口与家庭发展状况及变动态势。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家庭业务系统建设,整合育龄、出生、死亡、婚姻等数据,改革完善信息采集、变更机制,增强数据汇总查询、监测分析、层级监管、决策支持、共享开放等功能,强化对人口与家庭发展的决策服务支撑。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服务管理,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建立健全政策配套、服务保障、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社会融合。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增强政策配套衔接及生育政策实施情况监测,准确研判生育水平变动态势。

落实计划生育扶助关怀机制。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持续做好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健全“医、养、扶、慰”四位一体的扶助体系,进一步落实经济扶助、医疗扶助、养老保障和社会关怀。

2.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强化危急重症救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推进妇女疾病防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实施25项政府惠民项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本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范,推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合理规划发展托育服务事业,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做好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3.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制定符合天津市职业健康特色的地方标准。推动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辐射岗位的防范管理为重点,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健全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主的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完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市、区和乡(街镇)三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推进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改革,创新职业病诊断鉴定机制。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4.促进健康老龄化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优化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不断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

优化老年人全周期健康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持续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全面推进中医药能力传承创新发展

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重大疫情中的作用。推进天津市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天津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治未病中心,实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推广治未病服务至医院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治未病服务包”,推广5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到2025年,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在新冠肺炎、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做好应对重大疫情防控的人才队伍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中医应急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抗疫有效经验挖掘等关键技术研究。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做优做强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以及中医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骨伤、中西医结合外科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以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为依托,辐射带动本市中医药特色专科协同发展,提升中医专科诊疗服务能力。选取试点医院,探索建立优势病种中医会诊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成果转化和推广。

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支持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大力推广中医康复方案和中医非药物康复疗法。到2025年,推广不少于5种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推广《新时代“国医堂”高质量发展天津共识》,深入推进基层“国医堂”标准化建设。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适宜技术。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开展执业活动。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与科技创新。系统布局市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天津市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培育基地。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聚焦优势病种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重点领域开展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发挥天津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作用,建立中医药循证体系数据库,支持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

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建设。支持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中医药文化主题展馆。推进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支持创作一批优秀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

(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

提升全市医疗管理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评估管理模式,通过强化对医疗机构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追踪评价,建立动态管理模式。实行各质控中心、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以及综合监督“三驾马车”并行的管理模式,全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功能,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数据分析,提供卫生管理决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提升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水平。构建市、区、院、科四级质控体系,按需扩大学科和专业覆盖面,发挥质量控制作用。持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推行日间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效率。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推动药品与医用耗材合理使用。完善采供血机构与献血点布局,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临床用血的基本平衡。配合市医保局做好按病种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评审评价。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改进医院评审评价方法和模式,推动医院评审评价由主观定性、集中突击为主向客观定量、日常监测为主转变。建设集医疗服务能力指标、医疗服务效率指标、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医疗安全管理指标等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精细化、科学化发展。

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诊治能力。以内涵和质量建设为重点,坚持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技术综合发展,全面带动先进卫生技术的传承发展和成果转化。以服务本市重大公共卫生需求为导向,提升本市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感染疾病、重症医学、呼吸、麻醉、院内感染防控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和临床救治专家库,加强危重症病人救治和护理骨干队伍建设,建立ECMO市级技术团队和重症护理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临床营养和护理、心理治疗等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的作用。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鼓励药学、护理等团队参与多学科联合诊疗,推进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居家护理服务,推动医、药、护、技四支队伍的协同发展。探索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法,建立以能力、质量、安全、效率为核心的评估体系。

深化推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巩固我市“百日行动”、“老年人就医服务月”活动、“微笑服务行动”等成果,升级加力改善医疗服务措施,开展“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老年人智能就医和健康管理的障碍,做好老年人入户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总结固化成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巩固并健全投诉管理制度,完善投诉管理体系,规范投诉管理流程,建立投诉管理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

(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有效承接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有效吸纳河北等地赴京就医需求,做大做强全市医学中心,建成与北京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科医学中心和专科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明显的面向京津冀区域提供疑难危重症及专科诊疗服务优势,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得到巩固加强。巩固完善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机制,使京津冀三地在医疗服务、学科共建、人才交流与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合作持续深化,有效推动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人员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天津在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中的骨干作用。落实我市对北京和河北医师、护士单向认可制度,执行并推进京津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在健康体检、营养、康复、高压氧等方面扩大质控中心合作项目。

(八)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多元办医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儿科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扩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职称评定和医疗机构评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着力发展健康产业。以静海区为示范区,聚焦健康产业,强化创新要素集聚、高端生产制造、健康生活示范,引进培育优质企业,创新国际化医疗康养机构合作模式,带动京津冀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体检、疾病治疗为主的实体型高端医疗园区,开发和推介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

(九)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和医院的关系,推动实现管办分开和政事分离。各级政府承担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完善政府办医体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实现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公立医院制定落实各项管理章程制度,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行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管理,根据公立医院的规模和医疗特色、床位数、门诊量等因素,合理核定各医院人员控制数额。支持滨海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管理。实施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收入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强度、高层次人才、临床一线倾斜,体现技术劳动服务价值,调动人员积极性。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考核方式方法,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主导地位,全力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坚持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坚持三医联动,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坚持目标引导,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坚持多措并举,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作用,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联体建设。以行政区为单位,网格化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学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专科优势,继续扩大专科联盟建设,并逐步向薄弱和短缺学科倾斜。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

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二三级医院、民营机构和退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多种形式适合签约者需求的签约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重点人群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合理确定和收取签约服务费。健全以签约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为重点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在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增加中医治未病服务内容。

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工作,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水平。以医疗服务监督为重点,依法监督医疗服务执业行为和公共卫生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各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加强基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规范化培训。提升信息化监督执法水平,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监督执法的应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诚信档案、随机抽检、分级分类等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十)完善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保障

1.加强卫生人才发展建设

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启动实施天津市中医药杰出人才培养方案,发展中医特色技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西学中”人员规模,提升中医、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大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力度。实施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紧抓引才窗口机遇期,充分释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才聚才活力,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实施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和天津名医遴选计划,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科技创新发展和临床技术传承,逐步形成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结构分布合理、素质能力优良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

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本市公共卫生和急需紧缺专业需求为导向,结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点,鼓励支持用人单位用好用足相应倾斜政策,加强对全科、精神科等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充,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进卫生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以能力、业绩、社会认可等方面为主导的评价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市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导向。优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拓宽疾控人才发展空间,更好地支持疾病控制和疫情防控工作。

2.完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医学学科建设。推动打造高峰学科。以内涵建设为重点,通过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和发展肿瘤学、血液病学、器官移植、神经外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心血管病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和领域,稳定支持重点平台、重点科研创新团队的发展,着力提升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夯实薄弱紧缺学科。逐步强化康复医学、全科医学、急诊和重症医学、儿科学、精神卫生学等重要薄弱学科的建设,坚持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以学科建设带动人才培养,以项目研究完善学科体系,大力促进薄弱学科成长。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学科。以我市疾控管理体制优化完善为契机,以服务本市重大公共卫生需求为导向,推进预防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快传染病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学、妇幼卫生与儿童保健学、卫生检验学、输血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循证医学、卫生经济学等学科发展,提升本市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打造科研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加强国家(包括共建中心)、分中心和市级中心的建设,坚持临床需求导向,以规范化诊治为目标,加快推进中心自身能力建设和协同创新网络的发展,加强与国家平台对接。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挥区域共建机制的作用。发挥区域优势,利用委市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契机,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能力建设,提高区域卫生与健康协同创新能力。鼓励先行先试,推动我市重点区域的卫生与健康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

打造资源协同发展平台。整合转化医学科技研发资源,以医疗机构为主体,打破学科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开放协同的多部门多学科研究力量和技术平台,统筹推进基础研究、研发应用、临床实践、卫生政策等领域的转化型研究,提高成果转化效率。以技术市场、资本市场和人才市场为纽带,以资源开放共享为手段,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建设一批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医研企”协同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团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加大科技创新发展保障力度。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创新、学科和人才建设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有利于创新资源向卫生健康科技汇聚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学术权威的专家库和专家评审机制。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院、疾控、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与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科研人员倾斜,充分体现其创新与转化的价值。强化目标绩效监督管理,严格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3.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以落实智能科技和数字化战略各项要求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通过广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聚焦“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卫生健康领域新技术融合,努力建成完善完备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三大体系,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

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和规范“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打造高质量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资源和支撑体系。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智能化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推进业务协同。构建电子病例、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优势,规范全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形成线上咨询、诊疗、预约检查、送药上门全链条的服务模式。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居民健康信息服务。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加快建成安全、可用的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和创新应用,重点支撑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卫生服务监测分析、智慧化预警监测服务、临床专病科研创新等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

促进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完善“政、产、学、研、用”协调机制,遴选支持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智慧服务、智能化管理、智慧健康、数字健共体、医养结合、5G智能医疗、医疗人工智能等方面开展创新应用,打造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促进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事业融合发展。

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基础支撑,形成智能健康与医疗、智能科技创新、智能产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多方协调共洽的生态系统。

(十一)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推进卫生健康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完善地方公共卫生法规体系,推进传染病防治、院前医疗急救、中医药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有关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各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细化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规划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规划的约束力。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加强部门之间合作,合力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完善卫生健康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强化卫生健康投入,调整和完善财政投入结构,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各区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的各项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政府投入实施办法,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基层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公立医院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卫生合作。推动建立全方位、高层次的国际平台与合作机制,促进卫生专业人才交流与发展,培育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有关活动,提升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高质量推进健康帮扶工作,坚持“四不摘”原则,持续提升结对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其他省市卫生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监测与评估

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充分发挥评价评估和专家智库作用,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确定任务部分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进行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执行力。对各地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