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苏省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通过3—5年努力,省、市、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网络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加快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方案》明确,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1个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4—6个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14个左右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包括省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国家综合类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老年、康复医学中心以及心血管、呼吸国家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南京鼓楼医院牵头建设国家骨科、妇产、风湿免疫区域医疗中心;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建设国家血液病医学中心、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牵头建设国家重症、医学影像区域医疗中心等。

争取30个左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支持省人民医院等建设5—8家研究型医院,力争新增1—2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形成10—20项诊疗标准/防治指南、技术规范等。培养50名左右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推动6—8人在国家医疗行业学会协会任主任委员。新增2—3位国医大师,卫生健康杰出人才10名以上、卫生健康领军人才100名以上、卫生健康拔尖人才1000名以上。

二是建设一批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力争建成5个左右省级综合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0个左右省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力争1—2所公立医院进入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十强,推动10家左右三级公立综合医院、10所中医医院分别进入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百强和全国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百强。建设10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50个左右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建设100个中医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中医专科联盟,2—3个省级中医康复中心,2—3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

三是提升城市公立医院区域辐射能力。各设区市重点办好1-2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以及三级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肿瘤、康复等专科医院各1所;常州市等6所市级中医院建成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每个设区市至少1所公立综合医院进入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前200名。

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设区市至少建设1所达到三级专科医院水平的儿童、精神病、老年病、肿瘤、康复医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力争实现每千名14岁以下人员0.85名儿科医师,全省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口不低于4.0名,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数量分别达到7000人、10000人、7000人。

四是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所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每个县(市、涉农区)重点办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各1所。支持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按照三级标准规划建设妇幼保健院;新建成县级妇幼保健院12所,所有县级妇幼保健院均达二级标准。

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成1所政府办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有条件的县(市、涉农区)设置达到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水平的儿童、老年病、康复医院。力争15所三级县医院进入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前500名;30所左右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达到6—8所。69个县(市、涉农区)县域医共体全面进入实体化运行,平均每个县级公立医院建成市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10个左右。

《方案》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注重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