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在武汉感染流行以来,病毒肆虐,疫情严重,党和国家均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医务人员“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患者主要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气促、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少部分病例以腹泻为首要表现,后续出现发热,CT提示呈病毒样肺炎且伴有呼吸道症状,缺氧(氧饱和度<93%)等临床症状与体征。
从2020年1月1日至1月27日,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手术室共接诊不同专科急诊手术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患者33例,其中剖宫产手术6例、宫外孕手术1例、阑尾炎穿孔手术2例、脑外伤手术2例、食道异物手术2例、创伤手术 16例、消化道出血手术2例、夹层动脉瘤手术2例。面对本次疫情,从国家标准中规范手术室感染防控流程,结合床实践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并在湖北省范围内进行推广使用,旨在帮助全体手术室护理人员做好疫情抗击,保护医务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安全。作为湖北省护理学会手术室护理专业牵头单位,现对急诊手术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做出如下手术室管理策略与建议:
一、接诊
1. 询问病史,测量患者体温,查看肺部 CT 检查。
2. 若有发热(体温>37.3º),肺部有磨玻璃样改变(由麻醉医⽣或⼿术医⽣确认),患者咳嗽等症状和体征,纳⼊疑似新型冠状病毒(SARI)感染⼿术患者处理流程。
二、处理
1. 患者应放置在负压/感染⼿术间内实施⼿术操作。
2. 尽量减少⼿术间内物品,精简参加⼿术⼈员。
3. 医务⼈员防护:一次性帽⼦、穿一次性防护服、鞋套(建议使用长款)、N95防护⼝罩、护⽬镜/⾯屏防护,双层⼿套罩住防护服衣袖。⼿术结束后,外层一次性防护服、鞋套、帽⼦、⼝罩、⼿套等全部脱掉,放⼊双层⼀次性医疗废物袋内,并按“七步洗手法”规范进行流动水洗⼿或使用快速⼿部消毒液,时间持续2分钟。注意:含酒精或过氧化氢快速⼿部消毒液对SARI 病毒敏感有效,避免使用洗必泰类手消产品。
4. ⼿术患者防护:⾮全麻患者,给患者带外科⼝罩,全麻患者术后按照规范消毒麻醉机。
5. 器械处理:术后器械均匀喷保湿剂,双层⻩⾊医疗废物袋扎紧,外贴 2019-ncoV 标识,单独放置,电话通知供应中⼼及时收取,进行后续消毒处理。
6. 布类处理:双层⻩⾊医疗废物袋扎紧,外贴 2019-ncoV 标识,单独放置,由污染布类收取⼈员定时回收处理。
7. ⼿术间周围环境:疑似/确诊病例患者在⼿术期间,关闭好缓冲间,手术间呈现负压值(-5Pa 以下)状态⽅可实施⼿术。
8. 术后⼿术间处理:
(1)关闭层流和送风,使用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或双模式过氧化氢机器人消毒机密闭消毒 1~2 ⼩时(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2小时,双模式过氧化氢机器人消毒机1小时),手术间至少关闭2小时以上,开启层流与通风。
(2)物表消毒:地⾯使⽤ 2000~5000mg/L 含氯制剂,保持 30min后清⽔拖地;器械台、设备、操作台等表⾯,使⽤ 1000~2000mg/L 含氯制剂,保持 10~30min 后再清⽔擦拭;有患者⾎迹、体液等污染的物表,直接使⽤ 2000~5000mg/L 含氯制剂处理。
(3)转运床处理:床垫拆卸竖起,放置在⼿术间内接受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喷雾消毒器或过氧化氢机器人消毒机喷雾消毒处理,转运床物表按照⼿术间物表处理⽅法同法实施。
(4)负压⼿术间实施疑似或确诊病例患者⼿术后,通知层流⼯程技术⼈员,及时更换负压⼿术间⾼效过滤器。
(5)负压/感染⼿术间消毒处理完毕均须与感染管理科联系进行物表和空气采样检测,结果合格方能使⽤。
三、加强个人防护
1. 建立三级防护机制:在新型冠状病毒流⾏期间,择期手术须进行2次筛查(病房和手术室各一次)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取消手术或延期手术。急诊疑似或确诊病例,危及生命体征的患者方可实施手术,手术室应建立三级防护机制,手术医生与洗手护士实施三级防护;麻醉医生可采用二级防护,但头面部应加带面屏,防止气管插管时感染;巡回护士可采用二级防护,杜绝参观人员进入该手术间。
2. 建立标准预防流程:在新型冠状病毒流⾏期间,因病毒潜伏期长,且在潜伏期具有传染性,因此标准预防措施落实非常重要:
(1)病毒对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紫外线和56℃以上热度敏感,空气消毒方式根据医院条件进行合理选择。
(2)每⽇对⼿术室环境进⾏⽆死⻆终末消毒,消毒范围不仅仅在洁净区落实,办公区也要落实,并需要增加消毒频次。洁净区走廊与辅间每日>4次,手术间每日大于当日手术台次。办公区每日1次空气消毒,2次物表、地面消毒等。
(3)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物表消毒时需增强有效浓度(1000~2000mg/L)。
(4)负压手术间应及时更换高效过滤器。
3. 建立医务人员“医学观察”管理方案:参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手术的医务人员进行“医学观察”二周;观察期间根据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临床症状与体征每日监测体温、呼吸情况,并使用专用表格进行填写,上报主管部门;观察期间出现异常,及时就医治疗。
四、引用规范文件
[1]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 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标准。
[3] 2019 版⼿术室护理指南:⼿术室环境物表清洁与消毒。
[4] GB50333-2013,医院洁净⼿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5] WS/T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物表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6] WS/T313-2009,医务⼈员⼿卫⽣规范。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手术室
执笔专家:高兴莲 王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