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多地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如山东临沂沂南县、山西孝义市、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长沙市望城区、福建福州市、江苏南通市等,部分明确要求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擅自开、复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同时,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及早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安排,适当延长春节假期,调整学校开学时间。

苏州市最先响应:明确苏州行政区域内各行各业最早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中央明示后,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之后各地区的住建主管部门会下发相关推迟复工或者复工疫情防控部署的相关文件,明确节后复工时间!

(一)1月26日山东临沂沂南县住建局发文

(二)1月26日山西孝义市住建局发文

(三)1月26日泸州市江阳区住建局发文

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局就推迟全区建筑工地复工时间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前,停止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住建部门同意,任何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复工

申请复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复工人员名单报区住建部门审核,并组织复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复工前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开展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强化工地值班值守,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清理报备工作。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各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四)1月25日长沙市望城区:工地复工一律报批,禁止令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五)福州:全市工厂、工地对武汉重点疫情区域工作人员推迟复工

(六)江苏省住建厅下发通知

春节后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 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们终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