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5.21  营养厨房

5.21.1  营养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自成一区,宜邻近病房,并与之有便捷联系通道。

2配餐室和餐车停放室(处),应有冲洗和消毒餐车的设施。    、

3  应避免营养厨房的蒸气、噪声和气味对病区的窜扰。

4平面布置应遵守食品加工流程。

5.21.2  营养厨房应设置主食制作、副食制作、主食蒸煮、副食洗切、冷荤熟食、回民灶、库房、配餐、餐车存放、办公和更衣等用房。

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