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6〕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形势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

(二)人口老龄化挑战

(三)老龄事业发展机遇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2.加大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

3.完善老年人福利和优待制度

(二)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

4.营造老年宜居环境

5.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

6.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

7.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构建老龄社会管理体系

1.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2.构建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网络

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四)健全老龄政策体系

1.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

2.注重养老与相关领域政策衔接

3.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实施居家养老幸福工程

(一)打造养老助残服务“金卡”

(二)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三)提升养老照料中心辐射能力

(四)做实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五)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六)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

(七)开展社区和家庭适老化设施改造

(八)开展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九)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十)实施关爱老年人“五个一”工程

三、推进老龄事业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1.形成医疗服务支持社区和居家养老格局

2.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3.完善老年人护理服务体系

(二)创新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

1.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2.开展智慧型养老社区建设

3.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发展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化教育

2.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建设

3.基本形成居家养老护理培训体系

(四)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1.多渠道筹集养老产业发展资金

2.鼓励引导涉老企业发展壮大

3.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

4.促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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