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PPP模式风头正劲。国内出台了多项措施力推PPP模式,社会资本纷纷涌入。券商中国针对机构进行的一项主题投资调查结果显示,90%机构都在推崇PPP模式概念股。  

PPP是什么?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公司合作模式。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

PPP的三大特征

1.公私联手的“伙伴关系”

PPP项目是建立在公共部门和民营部门形成的“伙伴关系”基础上的,双方有一个共同目标:在某一个具体项目上携手,优势互补,用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最终达到双赢效果。但在共有目标的基础上,他们又各有“算盘”: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

2.双方的利益共享

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PPP项目的公私双方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取得平衡,实现双方的利益共享,这是双方合作稳定、持续的基础。

3.双方在风险上共担

风险和利益是相对应的,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任何人都不喜欢风险,对风险避之唯恐不及,反映在PPP项目上也不例外。如果没有风险分担,就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

PPP模式分类

1.融资性质

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短期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更有益。

2.非融资性质

包括政府或政府性公司的作业外包,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所有权基础上的私营部门运营与维护,TOT模式(移交—运营—移交)等。 

3.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4.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四.PPP的六大优点

(1)消除费用的超支。

PPP模式有利于保证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

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风险分配合理。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7)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五.PPP模式的缺点

(1)PPP模式导致私营机构融资成本较高。与公共部门相比,金融市场对私营机构信用水平的认可度通常略低,导致私营机构的融资成本通常要高于公共机构的融资成本。社会资本和公共机构的融资成本也在进一步接近,虽然融资成本的差异不可能完全消除,但这方面的影响在逐渐降低。

(2)PPP模式普遍采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可能导致垄断。

一方面,居高的投标成本和交易费用以及复杂的长期合同,导致很多规模较小的私营机构对PPP项目望而却步,因此减少了政府部门对社会资本的选择空间,也使招投标过程不能实现良好的竞争性。另一方面,PPP模式普遍采用的特许经营制度,实际上使中标的投资运营商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垄断性。

(3)PPP项目复杂的交易结构可能降低效率。

首先,在PPP项目中,通常需要多个独立参与者通力合作,而多个参与者会导致整个项目的约束条件增加。其次,由于每个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都会在咨询、会计和法律等方面产生支出,这部分支出会包括在投标价格中,从而传导给公共部门。除此之外,复杂的交易结构需要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建立与PPP模式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会降低效率。

(4)PPP的长期合同缺乏足够的灵活性。

为了项目长期运行稳定,PPP合同可能会比较严格,灵活性不够,公共部门或私营机构在起草合同的时候,很难将未来的变化充分地考虑进来,合同条款通常只考虑当前时点的情况,导致项目后期管理不能因时制宜,而只能遵照合同条款执行。

(5)公众使用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成本表面上可能提高。在PPP模式的定价机制下,私营机构需要补偿项目相关的全部成本并获得合理水平的投资收益,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市场化的定价,可能增加公众的直接使用成本。系统了解PPP模式,对PPP模式的优劣势进行分析,这是进行PPP项目合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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