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市民用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建材供给侧改革,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56 号)《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 号)规定,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同编制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京建发〔2019〕149 号)”。

77种建筑材料被禁止使用

2018年版目录显示,以聚乙烯醇缩甲醛为胶结材料的水溶性涂料、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乳液)或聚乙烯醇及聚乙烯醇缩醛类或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内外墙涂料、以聚乙烯醇、纤维素、淀粉、聚丙烯酰胺为主要胶结材料的内墙涂料、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不满足DB11/3005的涂料和胶粘剂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焦油型冷底子油(JG-1型防水冷底子油涂料)、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溶剂型冷底子油等产品被列入禁用名单内,这意味着在北京范围内,这些产品将不能再进入市场并使用。

《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发布实施4年来,对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使用,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2014年以来,国家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业的政策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一些技术含量低、污染环境、能源资源消耗大的建筑材料、设备已经不再适用于北京市建设领域。《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 年版)》出台可谓恰逢其时。

首次新增5类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2018 年版目录共计列入 13 类 77 种禁止使用产品,其编制的原则主要按照建立“负面清单”的方式,以发布禁止类材料目录为主,为推广类材料腾出市场空间,不再单列推广目录,推广类材料统一并入城乡建设科技目录。原限制类材料因容易产生理解误差,并入禁止类,以禁止范围加以区分。 

与2014年版目录相比,2018 年版目录修订首次增加了 5 类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萘系减水剂,施工现场非密闭拌制的保温砂浆,聚氯乙烯类密封条、隔热条、暖边间隔条,不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3005-2017)的涂料和胶粘剂, 能效标识二级及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燃气采暖热水炉》(GB 25034-2010)5 级要求的燃气采暖用壁挂炉。原 2014 年版目录中,HPB235 热轧光圆钢筋等 12 种禁限类产品因标准已失效等原因,不再列入 2018 年版目录。

2019年10月1日后全面实施

为了确保2018年版目录编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18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面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版目录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通过对普遍征集、定向征集、专题研讨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目录初稿。

2018年12月,在充分听取、吸收委内相关处室、行业协会、行业专家意见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逐一给予答复。针对相关协会和企业反映比较大的烧结砖、粘土砖、菱镁类复合保温板和隔墙板的禁止使用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专题会,通过深入沟通,基本达成了共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材料被列入禁止类产品与北京市建筑材料的历史发展、首都功能定位、政策法规息息相关,对其他省市并不具备借鉴作用。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实施日期,《通知》明确,2018年版目录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自2019年6月1日起停止在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自2019年10月1日起禁止在北京市民用建筑中使用。在本目录发布前已经完成设计,但在《通知》规定生效后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