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政策发布之密集、力度之大、落地速度之快远超过往。在2018年行将结束之际,筑医台资讯梳理了一年来最具影响力的医疗、医保和医药政策,以期从顶层设计中窥探出行业发展趋势。

 一、 医疗篇

公立医院改革

文件名称: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6月11日

主要内容:

到2018年年底前坚决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偏离部队主责主业、单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其中,医疗、科研、幼儿教育等行业,主要采取停止项目和军民融合方式处理。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构:医政医管局

发文时间:2018年6月14日

主要内容:

到2018年底,各省份选择辖区内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引领发展、推动改革、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章程。

文件名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8年6月25日

主要内容: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管人才原则、健全医院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公立医院党委已经从过去的“政治核心”转变为“领导核心”。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6月29日

主要内容:《规范》中明确规定,所有处方均应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年7月26日

主要内容:1.提出要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2.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文件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4日

主要内容:助推“放管服”:审批许可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文件名称: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8月13日

主要内容:列出了几大财政事权事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等,并将其按照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分类,明确了中央、地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主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通知还要求,2018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家庭医生+社会办医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基层卫生司


发文时间:2018年4月2日

主要内容:对家庭医生签约率不再有明确的数据要求,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

文件名称: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9月29日

主要内容:家庭医生被看做是推行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鼓励社会办医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文件名称: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9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在社会办医、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等方面都做了大力度放开。

推进分级诊疗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年8月7日

主要内容: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8月27日

主要内容:对全科门诊、病房、床位、人员、基层实践基地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文件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年8月22日

主要内容:全国3.7万乡镇卫生院和3.5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加快实现达标建设,医疗建筑与设备设施成了重中之重。

信息化+互联网医疗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构:规划与信息司

发文时间:2018年4月13日

主要内容: 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年7月12日

主要内容:对医疗大数据的标准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文时间:2018年8月22日

主要内容 :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15日

主要内容: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开展网络支付业务

文件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4月25日

主要内容:明确提出我国将允许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于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诊疗科目范围内提供远程门诊等服务;明确第三方可办互联网医院;同时明确:绝对禁止在互联网上进行初诊。

文件名称: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文时间:2018年7月10日

主要内容: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

文件名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文时间:2018年7月17日

主要内容:内容包括了互联网诊疗的执业细则、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监督管理等,这是国家针对互联网医疗健康颁布第一部最全最细的政策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主要内容:《指标》将对医疗机构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以及调配医疗资源方面进行考核

完善医生激励机制+规范医疗秩序

文件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发文机构:中国中央、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1月2日

主要内容:该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5次提到了医生,并对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名称: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1月14日

主要内容:

从三个方面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一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二是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三是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文件名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发文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7月3日

主要内容: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文件名称: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8年8月7日

主要内容:从6个方面对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包含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基本权益,营造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良好环境等。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9月13日

主要内容:

《条例》强调从预防和处理两方面入手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患和谐。强调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并就医疗纠纷处理作出明确规范。

文件名称: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时间:2018年9月25日

主要内容:明确了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情形,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扰乱医疗秩序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等6中情形。

二、 医保篇

文件名称: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

发文时间:2018年3月5日

主要内容: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明确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8年9月30日

主要内容:11月1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在全国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将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更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三、 医药篇

文件名称: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发文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8年2月

主要内容:明确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11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对今年的医疗管理工作划出了“重点”。

文件名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意见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8年4月3日

主要内容:要完善支持政策,推动高质量仿制药尽快进入临床使用。将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同时,未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将不被采购。

文件名称: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

发文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主要内容:对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完整性要求、数据提交的技术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给予明确。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2018年8月31日

主要内容: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既要曝光生产经营企业,也要曝光不合格中药饮片的使用单位。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既要处罚违法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也要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文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11月26日

主要内容: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盈利性企业托管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