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设备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盘点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与停车设备和停车服务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政策如下:

(1)2010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结合实际需要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停车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2)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进行了修订,该目录将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列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鼓励类”项目。

(3)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地方政府综合运用预算内资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地方价格部门应及时制定和完善停车场收费价格政策,保护城市停车场的合理盈利空间”。

(4)201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当前更好发挥交通运输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意见》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和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同时配建电动汽车充电位;在北京、杭州、郑州等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加快推进落实,率先取得示范效应”。

(5)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6)2015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提出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的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由投资者按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7)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完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以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

(8)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明确提出“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将停车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加快停车场建设的具体细则;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依据规划,明确重点,加快建设;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推广采用PPP模式建设停车场;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加强用地保障,鼓励综合利用,实施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

(9)2016年5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应完善地下停车场规划设计的标准,同时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中心城区地下停车场设施建设运营,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水平。

(10)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提出“以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外围站点配套建设停车场(P+R),已运营既有线路具备条件的站点加快增建停车场(P+R)。每年新建公共停车位约200 万个”。

(11)2016年8月,《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要求城市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通知进一步指出要合理配置停车设施,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潜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