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江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及《江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技术评审标准》等要求,经我委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专家组技术评审、委相关处室初审与复核、委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对以下406台(其中新申请准予行政许可164台、2015年前已审批需补证111台、不予行政许可131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详见附表)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