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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12章,结合广东实际,《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规划》为广东省健康事业提出了1个总目标和20个发展指标。其中20个发展指标涵盖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四大类。
总目标
到2025年健康广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广东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定型,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发展和健康服务整体水平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远期展望到2035年
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保持高收入国家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十四五”时期,
广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任务有五个方面:
一是大力巩固“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
二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是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四是深入推进健康广东建设;
五是健全完善健康优先发展保障体系。
巩固 “顶天立地” 医疗卫生大格局
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体系,注重提高质量和均衡发展,促进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01
医疗卫生建高地工程
力争打造3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创3个国家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快推进广东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630个左右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若干个多学科协作诊治中心。
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床位数达到6张。省市共建广东国际呼吸中心、广东国际肾脏病医学中心、广东国际肿瘤医学中心、 广东国际心血管医学中心、 广东国际精准医学中心等医学中心。打造30个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肾病等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持续增加儿科床位供给,加强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建设20个满足前沿医学技术发展的健康产业园区。加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一流医学学科建设。
《规划》指出,以打造广州、 深圳医疗高地为牵引,带动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健康湾区。鼓励发展受限的中心城市三甲医院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扩容实现集团化发展。
02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百县” 工程
在全省122个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中遴选100所县级医院,重点建设县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救治中心;引进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到2025年,建设医院达到县 (市、区) 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
03
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工程
各地市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规划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加强急救(指挥)中心(站)建设。地级以上市加快完善独立设置的急救 (指挥) 中心建设,改革急救中心运行模式,由“指挥型”向“复合型”转变,逐步研究建立一支属于院前急救 (指挥) 中心直接管理的院前医疗急救队伍,人员构成包括急救医护人员和急救员,实现平战结合,满足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处置的需求。
04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
对全省70个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的县(市、 区)建设较好且市级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进行以奖代补奖励。推动70个县域升级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管理系统。
0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
支持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及医疗设备改善工作。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推进1000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下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轮训计划,加强医养结合、社区护理、康复病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 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协同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全方位、 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01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以系统连续健康服务为导向,围绕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上下联合、急慢衔接,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医疗联合体为平台,建立完善不同级别、类别、举办主体的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02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以落实国家推行的委省共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为契机,统筹优势资源,建设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打造现代化医院样板。
03
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协同改革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医保稳健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医药服务协同改革。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将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04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促进科学合理用药。鼓励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
05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完善落实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能力共建、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推进综合监管绩效评价、 督察追责相关制度。
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如何进一步构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重大疫情的防控能力?
《规划》指出,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齐短板、堵住漏洞、强化弱项,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提升全省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水平,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六大方面工作:
01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广东将以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构建职能清晰、机制顺畅、上下协同、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同时,建立与现代化疾控体系相适应的运行保障机制,多措并举激发机构活力,吸引和留住人才。
02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现代化水平
重点推动“1+6+N”工程。“1”是指推进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6”是指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湛江6个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陆路门户的疾控中心,建设成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
“N”是指分层分级提升市县疾控中心核心能力,将一批粤东粤西粤北市级疾控中心建成省公共检测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市建设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
03
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能力
目前,广东省已在全国率先建成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监测预警系统。“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提高预警准确性和灵敏度。
04
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修订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相关预案,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治理机制。分层级建立省、市、县(区)三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分区域建立航空、海(水)上、陆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高水平卫生应急演训基地,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依托广东省疾控中心、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继续打造高水平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 (广东)、中国国际应急医疗队 (广东)、国家核辐射卫生应急队 (广东)。
依托高水平医院、应急医院和专业机构,建设国家级/ 省级综合救援基地,打造海陆空多维度立体化救援体系。建立区域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或海 (水) 上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布局建设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05
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发挥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救治体系“龙头”作用,加快建设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医教研一体的省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发挥高水平疫病救治平台“支柱”作用,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等项目建设。
发挥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骨干”作用,实现部分三甲医院平战转换功能,支持各地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提升传染病及重症救治能力。发挥县域传染病救治“网底”作用,持续推进77家公立医院可转化传染病病区建设。
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省级:建设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广东省传染病医院)ꎬ,依托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3所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市级:建设25家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可转换传染病区,构建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县级:推进57个县的77家公立医院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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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全面推动公立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室,完善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精神卫生体系建强工程:
省级:扩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成为全国第一方队的高水平精神专科医院。
市级:按照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配置标准改建扩建市级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县级: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无公立精神卫生床位的19个县每县建设100张床位的精神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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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充分发挥广东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推动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中医药强省、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01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指出,广东将建设中医类别国家医学中心、 区域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防治中心、 中医药科技创新转化中心、中医临床研究院,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中医特色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 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基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地市级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加强20个县域中医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建设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力争全省有11家以上全国百强中医医院。
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中医医院全部创二甲。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的达到95%、设置康复科的达到80%,全部设置感染科。强化中医药健康养老能力,60%以上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同时,广东还将对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老药工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进行系统研究和传承,对历代广东岭南名家学术经验进行保护与挖掘。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培训机制,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在中医药科技发展方面,广东将大力支持国内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与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推进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岭南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创制一批中医新技术、中药新品种、健康新器械。
广东还将编制完善《广东重点保护野生南药植物名录》《广东省中药材标准》,规范指导产地环境、种源选择、种植养殖、炮制加工、物流仓储全过程。努力让百姓看上好中医、用上放心药。
在1月12日广东省新闻办召开的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金文杰透露,2021年12月13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管局等五部门批复同意广东省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十四五”期间,广东将重点开展中医药服务模式、管理方式、支持倾斜政策、产业发展、文化建设、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探索创新,推动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
《规划》提出,将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有力支撑健康广东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
01
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多元化、 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高水平医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
02
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供给,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将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完善健康优先发展保障体系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水平,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和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和 健康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01
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 “广东名医” 人才项目,每年遴选100名广东名医,并按照每位名医带教3—5名基层人才的比例实施 “名医带教” 工程。实施“首席专家下基层”项目,每年选聘100名左右首席专家到基层全职工作。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实施人才结构优化工程,每年选送20名左右卫生健康优秀人才到国 (境) 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每年遴选50名左右基层优秀青年骨干到省内外医药院校学习。
实施杰出医学人才国际培养项目,每年遴选20名左右临床、医学研究、公共卫生、中医药等专业人才到国 (境) 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02
数字健康工程
建设广东卫生健康云,实现医疗健康 “一张网”。健全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建成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县 (区)持续深化医疗健康信息便民惠民 “五个一” 行动。推动医学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创新应用,打造一批示范智慧医院。
到2025年,全省建成超过200家互联网医院。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公共卫生早期预警能力。建设数字化健康教育支撑工程,开展个性化、智能化教育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广东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遴选一批协同创新基地医院、企业,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集群。
03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家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每年评选10家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到2025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率达到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40%以上。
广东省 “十四五” 卫生健康主要指标分解表
文章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广东卫生在线,筑医台资讯整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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