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于爱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于爱平,男,汉,生于1965年8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药师,硕士生导师。 

198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原西安医科大学药学院),同年分配至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剂科,曾先后任药剂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委员、药剂党支部书记等职务,1998年任药剂科副主任,2001年任医院经济策划中心主任兼药剂科副主任,2004年任医院医保中心主任兼药剂科副主任,2005年任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2009年任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副院长。

1999年1月-2000年12月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班药学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同等学历证书。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在卫生部西部干部挂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2005年至2007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院管理EMBA班学习并结业。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医院高级管理EMBA班学习并结业。2010年至2012年在中国医院学会推荐下,参加上海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第二大学联办的MBA专业学习并获得MBA硕士学位。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参加了中央党校第63期新疆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

2015年8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个人荣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新疆自治区总工会“开发建设新疆奖章”、中国医院协会“第一届医院后勤管理先进个人”、第二届“全国医院药事管理优秀奖”、新疆“优秀药学工作者”荣誉称号、被乌鲁木齐市政府授予“创建节水城市先进个人”、乌鲁木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