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等8家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在公示中显示了包含关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妇幼保健院在内的妇幼保健院拟确定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公示。

以下为公示内容原文: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委组织专家对2021年申报机构进行了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韶关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妇幼保健院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甲等标准,拟确定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共7天)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联系人:夏巍、刘卓,联系电话:020-83828006、83828306,传真:020-83828303。

  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检举控告电话:020-83853509。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