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2021年底,全省47个国家试点县率先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其他县(市)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医共体内涵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评判标准

《措施》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加快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发挥好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机制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章程管理,在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按要求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评先评优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等分别负责)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优质医疗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整合全省优质资源,实施服务能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智慧医疗、硬件设施5个方面提升工程,建设1家综合类、创建4-5家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水平,对已布局建设的省级综合、专科区域医疗中心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将其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孵化器”,2023年底前完成主要临床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工作。加强与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等区域空间布局的统筹衔接,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集群。(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

三、全面提升城市三级医院水平。

进一步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着力于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来。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发挥地市级医院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实施区域医疗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发挥高校附属医院、省级医院的引领作用,与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强化城市医疗集团规划布局和统筹设置,避免无序竞争,推进建立衔接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诊疗服务体系。(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医学影像等共享中心建设,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等县域统筹,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和管理同质化水平。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2021年底,全省47个国家试点县率先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其他县(市)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医共体内涵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部达到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评判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深化城乡医院对口帮扶,精准提升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县(市)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占比分别达到100%、不低于70%。(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在济南建设省市共享的省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青岛、菏泽设立分中心。各市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的医疗机构,全省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1万张床位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整体提升省级重症诊治、市级综合救治和县级医疗收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六、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加强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支持,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支持在国内有潜在影响力的专科发展,建设一批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进一步增强在全国的学科影响力。2021-2025年,组织实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0个,动态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0个。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妇科、儿科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推进医学科技创新。

加强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到2025年,争创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成1个省实验室、40个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干细胞领域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2个左右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个左右国家中心分中心,统筹建设20个左右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0个左右省级中心分中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强化临床技术创新,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形成原创性诊疗规范、技术标准、临床路径和防控策略。提高疾病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有效的个体化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支撑,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科技攻关,提高疑难危重症诊治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威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强化医防融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研发,形成一批传统传染病的病原诊断及防控技术,攻克一批急需突破的疾病防控关键技术,构建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救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单列中医药联合基金,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研究,提升我省中医药学重点领域基础与临床转化研究水平,培养中医药学领域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后备力量,提升全省中医药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围绕重大疾病和健康问题的防治需求,在心血管疾病、公共卫生领域、重大创伤与修复、恶性肿瘤4个方向推动实施重特大疾病“防诊控治康”科技示范工程,助推打造医、研、企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健康产业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负责)

八、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立以省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市县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5年,布局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广“五个全科化”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持续加强省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和县域龙头专科建设,打造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制定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提升智慧医院发展水平。

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中医药”、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移动端健康咨询、预约诊疗、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便民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四级(含)以上。预约诊疗比例占年门诊人次70%以上。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院间调阅共享。(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加强医院运营管理。

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领域、层级和环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有效提升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强化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运营管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22年9月底前,要制订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运营管理重点任务,保障运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一、全面深化薪酬制度分配改革。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由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医务人员薪酬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负责)

十二、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建设,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实施“顶尖人才筑峰计划”“领军人才集聚计划”“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卫生健康人才综合评价机制。到2025年,力争新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10人以上。认真实施“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创业齐鲁计划”,加大卫生人才招引力度。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医院管理人才培养。新增研究生计划优先向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疾病控制、中医药等紧缺专业倾斜。全面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质量和能力,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全面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负责)

十三、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符合标准时集中启动和受理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的价格建议,理顺比价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探索对实现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普通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病种分值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改革。(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五、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价,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工作台账,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密切跟踪、定期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组织约谈。各地要加强专家指导,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同时,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广泛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