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佛山市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通过采取告知承诺制来取代各项申请及证明材料,落实“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节约审批时间。这一改革,解决了过去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反复跑路的问题,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减少企业成本、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一、三个领域全覆盖。

本次改革适用于工业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代建的市级重点项目、建筑行业诚信A类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实施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材料大瘦身。

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阶段,以往施工许可阶段四个事项(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监手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需41项申请材料,现在企业只需具备核心要件(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先行开工建设,后期在承诺的时间内将其余的证件补齐即可。这一举措为工程建设节省了大量前期准备时间,最大限度将开工节点前移。

三、效率大提升。

根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批办事指南公告,施工许可阶段时限为18个工作日,通过告知承诺可以实现即来即办。

四、强化事中事后及信用监管。

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建立了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申请人在申请事项承诺90日内补齐所缺资料。在作出决定后对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存在虚假承诺的,审批部门对其限期整改并责令停止从事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补符合条件的,立即撤销审批决定,并将其行为纳入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