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感染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卫健委公布了广东省各地区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如下:
广东省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 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020-39151611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 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3号 020-61118611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