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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提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应当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根据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明确六方面管理要求
一是明确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二是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方面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并加强质量管理。
三是明确医疗服务管理要求,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感染防控管理、传染病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
四是明确医养服务衔接管理要求,包括服务有效衔接和信息化管理。
五是明确运营管理要求,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签约及投诉管理、收费管理。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巡查管理、出入与人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财产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
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
机构设置要求
1)
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2)
提供膳食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
机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1)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型,相应地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诊所基本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2)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适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提供康复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当配备老年人常用的康复辅助器具。
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要求
一
养老服务管理制度
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服务。养老机构一线照护人员应当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有关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1)
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鼓励老年人自行完成或协助老年人完成清洁、穿脱衣物、饮食、排泄、睡眠等行为;维护老年人生活环境清洁,对环境及常用物品进行清洁消毒、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协助观察失智老年人的异常行为。
2)
基础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进行体征观测、护理协助、风险应对;协助老年人口服或外用药物并观察记录用药反应;对环境及物品进行消毒或清洁、预防老年人常见传染病;为失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并制定应对措施;对临终老年人家属提供心理慰藉及哀伤应对、协助老年人家属处理后事。
3)
康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进行体位转换、功能促进、认知训练;对老年人进行康复评估;示范、指导老年人开展康乐活动;应用音乐、园艺、益智类游戏等活动照护失智老年人。
4)
心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辅导;与老年人及家属及时沟通。
5)
照护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对适老环境进行评估、对老年人康复辅具使用需求进行评估。
二
养老服务质量管理
1)
养老服务质量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等标准规范,并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2)
养老机构的服务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要求。
3)
不同等级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评价改进等适用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
医疗服务管理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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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服务衔接管理
一
服务有效衔接
1)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志愿服务等人员联动的工作机制。
2)
应当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管理,为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
建立入住老年人日常巡查制度。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查房,及时掌握入住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应当每日对服务老年人巡查,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机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管理和服务。
4)
医养结合机构内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入住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疾病符合入院指征的情况下方可转入医疗床位,其他情况应当按门诊就诊,不可转入医疗床位。入住医疗床位的老年人,病情符合出院指征应当立即转回养老床位。
5)
应当建立老年人危急重症的抢救与转诊制度,制订相关预案,服务人员及时识别病情危重状态,确保急危重患者及时救治和转院。可与上级或签约医疗机构建立转诊绿色通道,遇有需要急救情况及时转至相关医疗机构。
6)
对于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其入住参保老年人的符合条件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不得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
7)
鼓励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延伸服务,为周边社区或小型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和要求需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二
信息化管理
1)
应当按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全国养老服务系统“养老服务机构统计”板块“医养结合”专栏,及时填报医养结合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
2)
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日常住养和住院医疗两种不同的需求,明确各自的管理路径,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等要求建立信息系统,确保“医”“养”互换时信息准确切换并及时更新。可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老年人门诊、急诊、住院病历、日常巡查记录、养老服务记录等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等功能,同时注意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3)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要求,加强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还可以建立预约诊疗系统、分级诊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互联共享老年人健康信息。
4)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如何建立科学运营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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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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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范,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来源:国家卫健委,筑医台资讯综合整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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