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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早在2018年11月份,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2020年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如此看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通知》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通知》明确监测对象主要以县域整体为单位,定期监测政策落实情况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
监测方式主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定性指标评价相关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情况和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情况,衡量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程度;通过定量指标监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际成效。
工作流程
各试点县(市、区)于每年3月底前将监测资料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报送监测资料分为两部分:一是政策设计与进展,包括当年出台的县域医共体改革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开展的自评结果。二是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相关数据和进展情况。
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
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由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构成。
01
责任共同体。重点从党委政府主导、医共体决策权限、医共体有效考核等方面评判。
评判标准 | 选 项 (A/B/C) |
党委政府主导。成立党委政府牵头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县域医共体工作,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
医共体决策权限。县域医共体牵头机构能够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建立县域医共体管理章程及相关制度,成员单位参与决策。 | |
医共体有效考核。党委政府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聘任和年薪挂钩。 |
02
管理共同体。重点从人员统筹管理、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等方面评判。
评判标准 | 选 项 (A/B/C) |
人员统筹管理。推动落实县域医共体内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自主权。 | |
财务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完善预算管理。 | |
药品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统一用药目录等。 |
03
服务共同体。重点从患者有序转诊、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医防融合等方面评判。
评判标准 | 选 项 (A/B/C) |
患者有序转诊。县域医共体内建立患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范围、流程,确保医疗质量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间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机制。 | |
信息互联互通。县域医共体内建立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化验、影像等资源共享,推动区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
促进医防融合。统筹县域医共体内公共卫生资源与医疗资源,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
04
利益共同体。重点从收入统一管理、医保管理改革等方面评判。
评判标准 | 选 项 (A/B/C) |
收入统一管理。运行补助经费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由财政原渠道足额安排。医疗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补助经费依据县域医共体统一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 |
医保管理改革。制定适合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探索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
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
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由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4个方面构成(详见附件2)。指标体系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
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重点监测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域就诊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等指标。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 | 【计算方法】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参保人员住院总人次×100%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 |
县域就诊率(%) | 【计算方法】县域就诊率(%)=参保人员县域内门急诊人次/参保人员门急诊总人次×100%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信息系统。 | |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 | 【计算方法】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 | 【计算方法】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门急诊人次/县域内门急诊总人次×100%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 |
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 | 【计算方法】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数量占比(%)=牵头医院本年度向基层下转住院患者人次/牵头医院总出院患者人次×100% |
【数据来源】医联体监测平台。 | |
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 | 【计算方法】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确诊登记人数×100% |
【数据来源】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医疗服务年报。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 【计算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02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重点监测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等指标。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县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 | 【计算方法】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县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 | |
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 | 【计算方法】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三四级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病案信息系统。 | |
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计算方法】区域内万人口全科医生数=年末全科医生数/同年末常住人口数×10000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 |
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 | 【计算方法】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名称、数量、进展情况等佐证支撑材料。 |
【数据来源】牵头医院。 | |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 | 【计算方法】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中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数量。 |
【数据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 【计算方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得分。 |
【数据来源】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03
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重点监测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剔除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下同)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等指标。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 【计算方法】牵头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 【计算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医疗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总医疗收入×100%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 【计算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诊疗人次数/同期平均执业(助理)医师数/同期工作日数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 | 【计算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注:按编制床位测算)×100% |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 |
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 | 【计算方法】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牵头医院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 【计算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年财政补助收入/总收入×100%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04
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重点监测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医保考核结果、县域门诊次均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参保人员年住院率等指标。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 | 【计算方法】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 |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 |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 | 【计算方法】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县医保基金总支出×100% |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 |
医保考核结果 | 【计算方法】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规定,对县域医共体或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 |
【数据来源】医保经办机构。 | |
县域门诊次均费用 | 【计算方法】县域门诊次均费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入/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 |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 | |
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 | 【计算方法】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参保人员住院次数 |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 |
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 【计算方法】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总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总额×100% |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 |
参保人员年住院率(%) | 【计算方法】参保人员年住院率(%)=参保人员年住院人次/参保人数×100% |
【数据来源】医保信息系统。 |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健康中国2020阶段性成果展示之年,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健康服务业在5G数字化创新技术驱动下,迎来多元化变革,医疗服务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医院建设及整体服务布局全面升级,CHCC全国医院建设大会将继续紧随健康中国战略,把握时代发展之需,为现代医院建设领域搭建一个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跨界交流新平台,为行业持续迭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标准定位市场战略,高起点领跑医建发展,CHCC2021,我们深圳再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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