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是一类特殊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它将项目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统一发包,承包人自行安排各项工作,业主方只需明确需求等待最终的成果。理想化的EPC模式应是多赢的,而现实中则是多方博弈的另一番景象。
对于业主方而言,若过于依赖EPC所带来的便利性,那么往往会令自身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本文通过对EPC模式的阐述、重难点剖析,提出了对业主方自身基本素质配备的要求。
一
EPC项目建设模式特点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期间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又称为“交钥匙”工程。根据业主具体的需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更多的管理服务内容,比如一些项目前期的报批配合服务、施工中期的管理服务等。
何为传统模式?在我国应该是应用历史最久、最成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其将施工过程的工作整体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商,而项目咨询、项目设计、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建设单位自行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服务商,项目由不同的服务商协同合作于各个环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企业间配合协作关系,它们具有同一个发包人。
而EPC模式下,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这三个对工程影响最大的环节将由一家服务商承担。EPC模式下将技术含量最高的,同时也是风险最高的部分外包,将多头合作关系简化为一对一的纯粹的发承包关系。其优势不言而喻:
1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二
EPC模式的发展情况
工程总承包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后来逐渐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我国建筑业在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工程总承包概念,并进行工程实践的探索。
目前,国内工程总承包模式仍处于萌芽阶段。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部、计委和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一系列的指导文件、办法和规定,推动我国勘察设计院和大型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始幵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作。在此阶段中,相关法规仍在逐步完善中。
我国工程总承包市场已经开始形成,涉及行业由石化、冶金、化工等行业,工程总承包收入和规模不断上升,行业领域不断扩展逐步推广。
实践证明,这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推进,不仅有利于调整企业的经营机构,增强综合实力,而且有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缩短工期,节省投资,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而作为国际工程总承包方式中应用最广泛的EPC也开始为大家所接受,成为建设行业目前研究发展和应用的重要对象。
三
业主方管理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
根据EPC模式在国内国外的发展情况,这是以整合发包为核心理念,风险转移为最终目的的发包方式。因此其产生的本源应是发包方转移技术、市场、管理风险,承包方以自身技术、实力规避或承担风险后谋求利润的过程。
可是在越来越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因自身技术力量不足而愈发被动,承包方则以专业性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主动制造“难题”,使得项目推进及成本管理失控。以下通过EPC项目管理中极易产生隐患的三个阶段阐述业主方管理过程中的重难点。
1
设计阶段
传统模式项目从项目建议书立项开始,经过可行性研究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阶段、竣工调试、项目决算等环节,最终成果形成固定资产。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订立单价合同。这也是我们目前接触最多的、最为成熟的合同形式。但是清单计价必须有完整的施工图纸为基础,这就使得施工发包必须等施工图全部完成后才能开始。
▲ 图1 EPC项目关键环节示意图
EPC模式的出现让原本固定的流程顺序有了改变(图1),EPC模式下在部分施工图完成以及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即可进行总承包发包,采取边施工边深化施工图的方式,尽可能缩短工期,是一种将部分工作平行穿插的流水操作。虽然只是调整了其中一个关键工作但是其中对于设计阶段业主方管理的影响是巨大的。
由于传统模式下,施工图配合清单计价就像是一部将工程内容量化到小数点的“记录片”;而初步设计、概算配合总价包干则更像是一出“感情片”,从项目初始朦胧的甜蜜期,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出现的各种阻力使得发承包双方疲惫不堪,最终达到理想的大团圆结局或悲剧性离散结局,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最坏的结局可能是烂尾。
EPC模式下的初步设计阶段是项目成败的关键之一。业主方对于初步设计管理的成功与否将影响紧后环节的准确性,因此从了解初步设计深度标准开始,对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内容进行不断充实,成为概括性的技术文件,能为施工中各种突发情况作基础性解释。
▲ 图2 初步设计文件组成示意图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效果图及设计单位资信文件、设计说明(分专业,如总平面、建筑、采暖通风等)、设计图纸、概算书。其中设计图纸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内容包括:目录、总平面图、地下室各层平面、首层及以上各层平面、立面图、剖面(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
结构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桩位及基础平面图、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选取有代表性的楼层、过渡层、结构转换层、并标注板厚及梁截面尺寸、新型结构的构造要求或节点简图)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说明、图例、图纸目录、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含采暖平面图,通风空调防排烟平面图,冷热源机房平面图),计算书(非必要)
给水排水设计:设计说明、图例、图纸目录、给排水总平面图、给排水系统原理图、热水系统原理图、污水系统原理图、废水雨水系统原理图、消火栓给水系统原理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图、给排水及消防平面图、消防水箱间给水排水图、屋面排水平面图。(消防专篇、节水、节能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卫生防疫专篇、人防专篇)
电气及智能化专业:强电设计说明、弱电设计说明、消防电气设计说明、高压供电系统图、低压配电系统图、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综合布线系统图、广播系统图、有限电视系统图、视频监控、车库管理系统图,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图、各层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火灾自动报警布置图。
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概算和建筑项目总概算三级。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1
初步设计达到一定的深度,建筑结构较为明确,基本能按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出楼面、地面、墙体、门窗和屋面等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时,可采用概算定额法。
2
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有类似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可采用每100㎡,或1000m³为计量单位来规定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及价值表现标准。
3
而类似工程预算法适用于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建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类似,却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时。
单位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有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概算指标法。其与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类似,根据初步设计完成深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 图3 设计概算内容及相互关系
总体来看,设计阶段业主方必须在深度欠缺的初步设计图纸中尽可能的将拟建工程的基本功能要求概括性的表达在设计文件中,可以不详细,但务必完整全面,这对于项目后续推进有百利而无一害。
2
招标阶段
如果设计阶段能依赖专业技术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那么EPC项目招标阶段更多的得看招标方的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如何在招标文件起草的过程中做到滴水不漏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是目前业主方最需要研究的课题。
当前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_201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等,并没有关于指导和规定工程项目实行EPC总承包时的合同条件内容。
例如,《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但是没有关于总承包计价的条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一2013)强制性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显然是单价计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仅是一个总承包合同格式的统一格式。
直到2018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T50358-2017,第一部为工程总承包量身定做的法规横空出世,对于规范EPC项目运行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规范中对工程总承包定义、承发包过程的管理、合同及结算、参建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等均作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对于一些不触及其他法律法规底线的细节,如合同形式、评标办法等均只采用“宜”,并不作强制要求。2020年3月实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总体内容依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并没有新的建设性条款颁布。
因此,业主方进行EPC项目招标时,在充分了解仅有的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两部法规后,必须在招标文件相应章节中落实核心条款,笔者通过实际项目操作后,得出的结论是以下三个核心章节:项目功能描述、主材品牌推荐表以及合同主要条款。上述三部分内容完善可以做到互相补充、互相解释。
功能描述将尽可能提出业主方的基本目的与需求;主材品牌推荐表则能控制项目整体品质;而合同内的主要条款则可以约定双方权责,在项目开始之初就立下君子协定,确保项目功能满足业主方的要求。概算表与设计关系密切,因此将其划入前述设计阶段重难点范围。
3
施工阶段
当EPC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主动权便掌握在工程总承包方手中,业主方能做的是熟悉图纸、谨记合同,以完善的前期工作为基础,引导、监督总承包方朝着预设的目标不断前进。实际工程中,由于对项目标准、功能需求的理解不同,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
变更标准。总承包方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会以各种理由提出工程变更索赔,这其中涉及两个问题:对比标准和变更性质。
2
图纸确认权责。各子项施工图深化完成后会提交各方确认,对于业主方来说,这个过程是矛盾的,确认与否是否面临着责任的转变?
未完,转下文
作者简介
朱红洲
浙江 杭州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院长助理
党政办主任
原总务基建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张轶锋
浙江 杭州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总务基建办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
项目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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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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