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对当前和今后应对新冠肺炎及类似传染病防治的医院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依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201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标准》(T/CECS 661-2020)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2020.02.08)的给排水专业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对《新冠肺炎应急医疗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2020.02.27)进行解读和分析,希望对以后此类项目设计工作和导则后期修编有一定借鉴作用。

技术导则——给水排水设计原文

4.1负压病区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2当既有建筑改造为负压病区时,其建筑给水排水系统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GB51188 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改造。

4.3给水排水管道穿越楼板、墙处应采取密封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穿越楼板和墙处设置套管,套管与楼板、墙应预埋或预制,实现密封;

(2)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充密实;

(3)套管的两侧应设置扣板,应用工程胶密实;

(4)管道穿越楼板和防火墙处应满足楼板或防火墙耐火极限的要求。

4.4给水排水设备、器材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以减少维修的风险。

4.5负压病区的给水引入管应设置倒流防止器;有排水的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区。

4.6用水点或卫生器具均应设置维修阀门。维修阀门应采用截止阀,并应设置标识。

4.7水龙头宜采用单柄水龙头,且不宜采用充气式。

4.8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应采用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其支管不循环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9医生用洗涤水龙头应采用自动、脚动和膝动开关,当必须采用肘动开关时,其手柄的长度不应小于 160mm。

4.10卫生器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卫生器具应具有防喷溅和防粘结的功能;

(2)材料应耐酸腐蚀;

(3)不应采用具备吸附功能的材料;

(4)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地面。

4.11室内卫生间排水系统宜符合下列要求:

(1)当建筑高度超过两层且为暗卫生间或建筑高度超过十层时,卫生间的排水系统可采用专用通气立管系统;

(2)公共卫生间排水横管超过 10m 或大便器超过 3 个时,宜采用环行通气管;

(3)卫生间器具排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 1.5m。

4.12卫生器具排水存水弯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且不得大于100mm。

4.13地漏的通水能力应满足地面排水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漏应采用带过滤网的无水封直通型地漏加存水弯;

(2)地漏应采用水封补水措施, 并宜采用洗手盆排水给地漏水封补水的措施。

4.14负压病区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滤器过滤或采取消毒处理。

4.15排水管道应进行闭水试验,且应采取防止排水管道内的污水外渗和泄漏的措施。

技术导则——给水排水设计解读

一.生活给水系统

本导则针对生活给水系统的描述内容较少,仅有两条“4.5负压病区的给水引入管应设置倒流防止器;有排水的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区”、“4.6 用水点或卫生器具均应设置维修阀门。维修阀门应采用截止阀,并应设置标识。

这两条条文比较好理解实际工程也较容易实现,实施中应注意倒流防止器对于水压的影响、避免倒流防止器排水设施二次污染等问题;对于设备机房位置本导则没有明确,需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相关内容执行“生活给水泵房和集中生活热水机房应当设置在清洁区,严禁设置在隔离区”,设计时应注意规范标准条文的互相补充,应满足所有有关规范标准的设计要求。

导则要求负压病区的给水引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目的是避免负压病区倒流污染院区其他部位甚至市政给水管网,设计时需按照接入给水引入管来源选择合适的倒流防止器,一般是采用减压型倒流防止器,确保系统安全。

但是以上所列所有规范标准均未对负压病区内部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之间给水管道(包括热水)倒流污染问题进行提及,暖风专业要求“空气从清洁区向半污染区、污染区单向流动”、电气专业要求“清洁区与半污染区、污染区内的用电设备不宜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相对而言给排水专业这部分要求偏低,管道系统确实存在清洁区与半污染区、污染区之间的倒流风险。

具体工程设计时建议生活给水引入管由清洁区引入,设置倒流防止器后分成三路分别接入清洁区、半污染区与污染区;每路分别设置检修阀门、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支路设置低阻力型倒流防止器后接至各个区域;一方面起到一定的防倒流污染,另一方面便于区域管理和检修。

二.生活热水系统

本导则针对生活热水系统的描述内容仅有一条“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应采用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其支管不循环的长度不应超过5m”,综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标准》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来看,都是推荐采用的集中供应热水系统。

选择集中热水系统的原因是局部热水供水系统设备多、安装和维修工作大;在医疗设施运行时,隔离区的病房有致病病毒和细菌,其传播感染能力强、风险高、对于设备维修人员产生高风险;另外因为应急,设备多了安装工作量大、需要更多的工期。

鉴于给水章节所讲的清洁区与半污染区、污染区之间的倒流风险,个人不建议设置整个负压病区的集中热水系统;可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单独设置生活热水系统,并在生活热水供水管上设置有效的消毒设置,避免区域交叉污染和热水回水污染。

具体设计时还可以根据项目临时应急工程性质、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如用水量不大的工程、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在造价和机房设置有困难时的情况下,在污染区、半污染区采用单元式电热水器,应注意选用能保证使用的高质量产品,减少维修和调试风险、减少污染传播。

三.排水系统

本导则针对排水系统的描述内容共计五条内容,涵盖了通气管、存水弯、地漏的设置要求以及管道污水外渗泄漏措施要求。其中前三项与《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相同,是医疗建筑常规设计要求;后两项“4.14 负压病区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滤器过滤或采取消毒处理。”、“4.15 排水管道应进行闭水试验,且应采取防止排水管道内的污水外渗和泄漏的措施。”为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病毒新增条文,需注意并严格执行。

新冠肺炎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排水管道系统设计时应严格防控病毒经由污水排放系统传播污染环境的可能,杜绝17年前的SARS中香港淘大花园楼栋病毒污染传播现象发生。具体工程排水系统设计时需按照工程条件、结合其他基本规范标准采取以下几点:

1. 污染区空调的冷凝水应当集中收集,采用间接排水的方式进入医院污水排水系统,并排到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2.室外污水排水系统采用无检查井的室内管道连接的方式,并应当设置通气管和清扫口。通气管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通气管应沿墙敷设,并在屋面以上高空排放;清扫口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排水立管的最大设计排水能力取值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规定值的0.7倍,防止排水管道系统水封破坏。

4.除必要部位外取消地漏设置,地漏应考虑水封补水措施。

5.排水管道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单独设置出户管,卫生间排水与其他分设管道系统。

6.本导则未对雨水系统和医疗废水处理消毒设施提出相关要求,设计时需结合《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内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四.设备管道和封堵措施

本导则对于负压病区的给水排水设备、器材的选用要求是安全可靠、减少维修。设计时应选用便于安装的高质量产品,避免架空管道渗漏的可能;尤其是排水管道的选择,防止排水管道内的污水外渗和泄漏, 产生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同时应明确管道施工安装部分技术要求,严格工程质量管理。

鉴于新冠肺炎的高传染风险,导则对于给水排水管道穿越楼板、墙处的密封措施给出相关要求,需补充改造建筑(实际工程中改造项目较多)相关要求和技术措施;密封材料建议采用不收缩、不燃烧、不起尘材料,确保防护使用安全。

五.消防设施

本导则未对消防设施设计提出相关要求,设计时按照有关现行消防规范执行。鉴于负压病区的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区域设置,个人认为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置时按照严控院内交叉感染、严防环境污染的原则进行设置,灭火保护范围尽量不要跨越医疗区块;消防设施均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不影响医疗流线的位置;消火栓箱内应设置医疗人员能够操作的消防卷盘。

本导则是基于目前新冠肺炎流行制定,应急医疗设施负压病区项目设计时应遵照执行,并结合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完善设计,力求设计安全可靠、杜绝病毒传播污染,确保建筑功能使用安全、医务人员和病患安全。

作者简介

李晓红

给排水副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郑宝伟

建筑设计工程一部机电设备组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