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全力抗击疫情的时刻,作为一名医建工作者,我结合2003年的SARS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自己的工作经历,谈几点个人思考。

一、健全城乡规划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治理层面上,我认为各级政府应把公共卫生专项规划加入到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中。具体做法:

1.依据公共卫生专项规划,医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应明确有公共卫生专项设施的建设指标要求(如:容积率、绿地率、限高、停车泊位数等指标),并在现有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2003年)的基本要求中增加单独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投入,以供建设一定数量的病房为突发疫情时能兼做隔离病房使用。

2.城市规划编制中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与传染病防治要求的级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基于实际隔离患者数量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针对大型公共建筑、医疗机构周边的酒店建设项目,应给予一定的政府公共卫生设施补贴,以备未来将其作为疫情爆发战时应急救治点,例如可将酒店标准客房改造成临时隔离病房、必要的气体汇流排设备间、医疗垃圾暂存区域等。

二、“小汤山”医院的历史使命

2003年SARS期间,为有效控制疫情,北京在7天内建成小汤山医院,创下世界医院修建速度纪录。小汤山医院的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共接诊680位患者,在7年后的2010年4月正式拆除。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严格地说,从来没有‘小汤山非典医院’这个说法。它在建立之初就不是一个医院,而是临时的野战医疗点。非典结束后就完成了历史使命,当然要被拆除。”

目前,北京市公共卫生体系已经基本健全,二、三级医院都已经建立了感染疾病科,传染病防护体系已经得到加强,并且各医院已经形成了联动机制。以2009年“甲流”为例,北京市累计有1万多病例,在正常状态下北京市医疗机构已经能够完成相关救治工作。所以,小汤山医院是在当时公共卫生体系还不完善情况下的特殊产物,它的功能已经随着北京市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而消失。


     废弃的北京小汤山医院拆除前(图片来源网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除武汉之外的部分省、市匆忙效仿建设“小汤山”医院,短时间内医院建筑设计师和医院建筑施工企业出镜率颇高,盲目相信控制疫情的关键在于建设“小汤山”医院,并没有充分根据各地区疫情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防控。

1月27日,笔者在受邀参加某省针对拟建设1000张床的“小汤山”医院方案征求专家意见时,提出了明确建议:“不支持建设省级应急临时性“小汤山”医院方案,应参照XX省疫情防控应对措施,在该省会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某分院老院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该防控方案是基于整体征用位置适合的综合医院,对其部分大楼进行改造,医院整体征用后的优点包括:医疗建筑(水、电、气、暖、通讯、医用气体)配套功能设施完善、投入医疗救治功能快、疫情解除后医院即可恢复原来医疗功能等,但也存在一个缺点,就是医院原有的就诊患者需要临时由其他医院接诊。综合来看,这种防控措施较为符合特殊时期下的医疗救治实际需求。”

在各地纷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全国2854个县级行政单位均已确定充分发挥其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的筛查留观作用。我建议:疫情期间,县级城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接纳病床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对其他救治定点医院进行病房改造或整体征用,区域内居民普通诊疗服务暂时由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承接。此外,省会、地市城市也应在划定出救治定点医院的单位后,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适时改造一些救治定点医院的大楼,这比临时应急建设“小汤山”医院更加经济、科学有效,也更加能够及时发挥医疗机构的救治作用。

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思考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及解读,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数量与类别方面明确: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的重点省份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医疗资源区域配置公平性,发挥规划的统筹作用;设置的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在工作目标中明确:2020年,完成妇产、传染病、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科、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公布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其中强调按照“医院主营、地方主建、中央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由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双向选择、自愿合作,不搞行政命令的“拉郎配”。

我建议,国家区域传染病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行政命令下的“父母包办”设置、打破行政区域管理的限制,跨地区建设成一定规模的传染病医疗中心。当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时,可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统一调配区域公共卫生资源,这次武汉市的疫情防控措施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

“封城”之下,就地集中隔离确诊和疑似感染者、应急建设临时“雷神山”、“火神山”两个救治医院与多处方舱医院、调动全国医护人员驰援武汉等防控措施是有效的、科学的,而且这次防控工作中的教训和成功经验也为今后制定国家区域传染病医疗中心的设置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生命支持系统建设

(一)医用氧

在本次疫情中,呼吸支持治疗成为了重要的治疗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对医用氧有着严格规定,氧气纯度不能低于99.5%,但在疫情期有部分改造工程使用分子筛制氧机作为医用氧源,这制取的富氧空气非医用氧,不能用于手术室、ICU、急诊抢救患者的管道供氧。

(二)负压空气

2020年2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紧急排查定点收治医院真空泵排气口位置》的通知,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用气体装备及工程分会、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医用气体及工程分会于2月6日正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交了《关于医院真空泵排气口现状与处置措施的建议函》。(见下图)

五、“平疫结合”综合医院

1.发热门诊:按原二级、三级医院设置的发热门诊标准建成后,应按照城市公共卫生规划要求进行新的改造。列入城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定点医院,在疫情突发时要满足病例筛查、留观病房能够扩大规模等需求,为建设应急集装箱式发热门诊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和配套设施接入终端,充分应对“平疫结合”下发热门诊诊疗服务需要。(注:《应急发热门诊设计图集》20Z001即将发布)

2.负压隔离病区: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能够满足救治需求,产房与普通病房区需要尽快改造为有负压功能部分的单间病房。这种临时应急要求我们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满足,即:对原有空调净化机组的空调排风系统进行调整和加装排风机,利用原有病房区内空间增设隔离门和物理空间缓冲间,使气压低于病房外的气压。这样的话,从空气流通的角度来讲,就只能是外面的新鲜空气可以流进病房,病房内被感染的空气不会直接流向外面,而是通过专门的通道及时排放到固定的地方。(见下图)

3.新建综合医院住院部在设计时,应预留可装配的构件和隔断。例如,现阶段在设计同层两个以上护理单元的病房楼时,都会设置一个公共的医护空间,在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时,能够立即转变成“三区”分明的传染病房。

以2007年建成的郑州人民医院平疫结合病房大楼为例,该大楼由一座15层公共突发事件后备传染病楼和一座22层普通病房楼组成,后备传染病楼在临街处,普通病房楼位于住院区,两者之间前后错开,“一左一右”互不遮挡,也满足了传染病楼与其它医疗用房22米的防护间距要求和日照通风要求。两幢楼之间共用医护、探视电梯,患者电梯独立设置,以景观廊道相连,医疗资源共享,平疫结合,既节省投资又使医院获得更大使用价值。

住院楼与门诊楼在建筑二层以空中连廊相通,使急诊观察与检验科与门诊相连接,在全院新老建筑和未来规划的医技楼、科研教学楼之间可以通过一条两层高的环廊串联起来,保证各建筑之间交通联系便利,风雨无阻。

停车以地下为主,地面为辅,地面停车主要为救护和货运车辆,且设置了地下车辆洗消区,以便为运输患者的车辆消毒。——节选自朱希《介绍平疫结合医院——郑州人民医院病房大楼经验分享》

4.智慧医疗:在本次疫情防控中,网上诊疗、会诊、视频会议等技术与平台发挥了关键作用,今后新建医院也应积极做好智慧技术与平台的引进和搭建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还在继续,以上个人观点不妥当之处恳请专家批评指正。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在确定为定点医院后普通病房的改造平面图

作者信息

赵奇侠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基建处处长兼崇礼院区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工民建硕士,从事医院基建工作20年;担任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副秘书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用气体装备及工程分会副会长、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静态交通产业分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建筑与装备分会副秘书长兼物流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卫健委部门预算评审专家;参加医院项目评审100余项、发表期刊会议论文40余篇、近5年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论著7部,现负责编写国家团体标准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