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及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设置标准》。以进一步完善神经疾病医疗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

截至目前,国家已制定并发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学中心五大国家级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规划发展思路。点击蓝字查看: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思路,点击蓝字查看: 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所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方便全国患者就医。神经疾病诊疗科目齐全,具有完善的专科配套医技科室,满足医疗、教学和科研所需的医疗仪器设备,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基本设置条件对比

项目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
科室设置(一)神经学科相关科室设置齐全,应当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含功能神经外科,下同)与神经康复科等。
医技科室影像科、神经介入科、脑电图室、视频脑电监测病房、肌电图和诱发电位室、睡眠监测室、活检室、神经肌肉病理实验室、血管超声科和神经心理室等。影像科、神经介入科、脑电图室、肌电图和诱发电位室、睡眠监测室、神经肌肉病理实验室和血管超声科等。
重症监护床位及病例其床位数占科室床位总数≥  8%;近三年,年均重症病例数 ≥2000 例。其床位数占科室床位总数≥  8%;近三年,年均重症病例数 ≥ 1000例。
门急诊病例(四)近三年,神经内科年均门诊病例数≥  40 万,神经外科年均门诊病例数 ≥ 8 万。神经内、外科应当建立独立的急诊工作和脑卒中绿色通道。近三年, 神经内科年均急诊病例数≥ 25000  例;神经外科年均急诊病例数≥ 10000 例;急诊年均溶栓病例数≥ 200 例(包括静脉溶栓和动脉取栓)。(四)近三年,神经内科年均门诊病例数 ≥  8 万,神经外科年均门诊病例数 ≥ 1.5 万。神经内、外科开展独立的急诊工作,并建立脑卒中绿色通道。近三年,神经内科年均急诊病例数≥ 10000  例;神经外科年均急诊病例数≥ 2000 例;急诊年均静脉溶栓例数≥ 80 例、动脉取栓例数≥ 20 例。
手术病例(五)近三年,神经外科年均三级、四级手术病例数≥12000  例,占全部手术病例数比例≥ 90%。(五)近三年,神经外科年均三级、四级手术病例数≥3000  例,占全部手术病例数比例≥ 80%。
教科能力(六)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医、教、研、防、质控、信息和药物的神经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综合性平台, 至少具备以下 8 项国家级平台中的 7 项:

1.国家级医疗平台: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均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国家级教学平台: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神经疾病国家级精品课程;

3.国家级临床科研平台: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神经系统疾病、老年疾病); 
4.国家级疾病防治平台; 
5.国家级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6.远程医疗相关国家级工程实验室; 
7.国家重大新药 GCP 平台; 
8.牵头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体系建设。
(六)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医、教、研、防、质控、信息和药物国家级综合性平台,至少具备以下 6 项国家级平台中的 3 项: 
1.国家级医疗平台: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国家级教学平台: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3.国家级临床科研平台:国家临床医学中心(神经系统疾病、老年疾病);
4.远程医疗相关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或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远程医疗平台;
5.承担国家神经相关学科(含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6.已依法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依法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并开展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能力(七)医院应当为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近三年  (以伦理审查时间为准),主持神经学科相关的Ⅰ期~Ⅲ期药物临床试验 ≥ 8 项,其中主持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3 项。

医疗服务能力对比

项目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
诊疗科室设置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设置独立科室。开展神经学科多学科  MDT 门诊≥ 3 个。神经学科专业齐全。开展神经学科多学科 MDT 门诊≥ 3 个。
诊疗服务项目提供神经疑难危重症诊疗所需要的医疗辅助检查与配套设施,如用于医疗的术中核磁共振、PET-MRI(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  MRI)、 MEG(脑磁图)、复合手术室等。
具备常规的神经学科技术,近三年开展技术覆盖常规技术清单所列项目  90%以上,同时能够自主开展较为先进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如激素、微量元素检测,分子生物学及微生物检测,腓肠神经活检术,皮肤神经活检术,血管内低温,三维体表低温,血浆置换,颅内压监测,昏迷患者预后评估及脑死亡判定等。
医院具备常规的神经学科技术,近三年开展技术覆盖常规技术清单所列项目85%以上,能够提供神经疑难危重症诊断所需要的辅助检查。

教学服务能力对比

教学条件

具有面积 ≥ 3000  ㎡的独立教学区域;

教学硬件资源应当包括供学生(员)查阅资料的图书馆、教学专用的多媒体教室、面积 ≥ 1000  ㎡的独立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中心,并具备相应的模拟教学设备;

拥有神经学科相关的教学培训实验室(如颅底外科训练中心、显微外科培训中心)学生临床轮转科室的示教室配备率应当≥  90%,单个示教室面积≥20 ㎡;

医院拥有神经学科(含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及功能神经外科)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拥有 5 个以上神经学科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中西医结合临床、疼痛学、医学影像学、临床病理学、神经电生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药理学及康复学等);

拥有神经学科相关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

具有面积 ≥ 1000  ㎡的独立教学区域;

教学硬件资源应当包括供学生(员)查阅资料的图书馆、教学专用的多媒体教室,设有面积≥ 200 ㎡的独立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中心,并具备相应的模拟教学设备;

学生临床轮转科室的示教室配备率应当≥ 80%,单个示教室面积≥20  ㎡;

医院拥有神经学科(含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

拥有 3 个以上神经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医学影像学、临床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药理学及康复学等)。

师资构成神经学科相关教学团队应当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神经学科相关研究生导师人数≥  100 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80 人;每年培养神经学科及相关方向研究生≥ 50  人;主要专业教研室应当有脱产带教教师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建立有效的教学薪酬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带教指导医师从事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学团队积极参加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建设,主编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10 部。神经学科相关研究生导师人数≥ 30 人,其中博士生导师≥ 10  人;每年培养神经学科及相关方向研究生≥ 20  人;主要专业教研室应当有脱产带教教师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建立有效的教学薪酬保护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带教指导医师从事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学团队积极参加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建设,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2 部。
人才培养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接收神经内科及神经外科培训对象≥  50 人(含并轨培养研究生);本院住院医师纳入规范化培训率达100%;年接收非本医疗机构神经内科及神经外科培训对象 ≥ 10 人。近三年,本院培训的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考核的通过率均≥ 8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计≥  2 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家委员会委员≥ 1 名。


2.培训和接收进修情况。承担国家级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进修医师培训和国家级继续教育任务。近三年,举办神经学科相关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0  次;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0 次;接收进修人员≥ 900 人次,进修结业考核合格率≥ 95%。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  30 人(含并轨培养研究生);本院住院医师纳入规范化培训率达 100%;接收非本医疗机构规范化培训对象人数≥ 5  个。近三年,本院培训的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考核的通过率均≥ 80%。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家委员会委员≥  1 名。



2.培训和接收进修情况。近三年,举办神经学科相关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 次;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5 次;接收进修人员数≥ 200  人次;进修结业考核合格率≥ 95%。

科研能力对比

科技人才及平台设置两院院士≥ 1 人;长江学者、杰青及千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6  人次;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外科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及神经外科医师分会主任委员(既任、现任和候任)≥ 5 人次。长江学者或长江客座教授≥ 1 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 1  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 1 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人;中华医学会或中国医师协会二级分会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2人。
科研项目国家神经疾病中心需具备较强的临床研究能力,近三年内年均主持神经学科相关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 15 个。近三年,年均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其中临床研究项目≥ 2  项。
科研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神经学科相关国家科技奖≥ 5  项。获得神经学科相关发明专利授权≥ 10 项,其中至少 1  项已经临床转化。临床研究成果改写神经疾病相关国际指南和/或教科书。近三年,神经学科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 SCI 收录论文≥ 200  篇,且在影响因子> 5分的国外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80 篇,在影响因子> 10 分的国外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10  篇;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100 篇。获得神经学科相关发明专利授权≥ 2项,其中至少 1  项已经临床转化。近三年,神经学科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年发表 SCI 收录论文≥ 50 篇,且在影响因子>5 分的国外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5 篇;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年发表学术文章≥ 10  篇。近三年获得神经学科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3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