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的函》,(下称《文件》)。
《文件》指出,2019年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文件》还对电子病历系统分级参评机构范围、参评方式、数据上报时间及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
参与评价医疗机构
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参与评价方式
按照 《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 2018 ) 1079 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要求填报数据。(在本公众号对话框输入“电子病历”获取以上《管理办法》与《评价标准》原文件)
数据报送方式
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研究所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网址:http://sjzx.niha.org.cn)注册,并报送信息(已参加过报送工作的医院可使用原账号登陆)。(在本公众号对话框输入“电子病历”获取以上数据填报说明原文件)
上报
流程
用户注册
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医院账户。
系统登录
凭用户名和密码统一登录医院研究所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
数据填报
填报内容分为“基础数据” 、“EMR数据”和“数据质量评估” 三大部分,均为必填内容。
首先填写“基础数据”内容,全部填完后提交并经后台校验通过, 依次填写“EMR数据” 和“数据质量评估” 内容。
自评级别和分数
所有页面数据填写完毕并上报后,根据对填报数据的统计分析,平台自动测算自评级别和分数。
审核
自评五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需经本省初审后,进入国家级复核流程。
自评四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后续工作,根据本省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工作具体规定执行。
级别认定
通过审核,评级结果得到认证。
未通过审核,数据驳回自动降级。
五级及以上高级别医院评级结果官方正式公布。
数据上报流程图
数据上报时间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数据上报分4个片区,不同片区报送时间不同。
第一片区:北京市、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送时间为8月1日-8月10日;
第二片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陕西省。报送时间为8月11日-8月20日;
第三片区: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报送时间为8月21日-8月30日;
第四片区:河北省、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时间为8月31日-9月10日。
数据质量评价要求
此外,《文件》还对数据质量评价的考察内容进行了说明,每年将根据质量评价重点进行说明, 2019年具体评估项目内容见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网址:http://sjzx.niha.org.cn )“资料下载”中的《数据质量评估说明-2019年具体要求》。(在本公众号对话框输入“电子病历”获取以上数据质量评估说明原文件)
来源:国家卫健委,筑医台资讯精编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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