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财政部官网挂出两则重要通知--《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明确将两项共涉及68.8亿元的补助资金下发给全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用于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37.9亿元,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财政部6月14日的通知,共计37.9亿元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

在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分配上,资金主要流向三个方向,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其中,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预算资金最高,达到27.5亿元。

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年度目标有三:

目标1: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73400万元,支持国家70个重大疾病多学科合作诊疗学科和全国96个省域重点疾病领域专科。

目标2: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275600万元,支持368个深度贫困县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并探索利用“互联网+”提升基层诊疗能力。

目标3: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30000万元,支持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来源:财政部

从预算资金的使用构成来看,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368个深度贫困县的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成了重中之重,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提升,除了人才的培养、医疗资源下沉之外,基层机构的卫生条件、医械设备配置也不可或缺。

实际上,2018年9月30日,财政部和卫生健康委下达的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通知中就提到,2018年中央财政对832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县支持1家县级医院开展临床服务能力建设。

其中,人口20万(含)以下的贫困县每县补助125万元、人口20万至50万(含)的贫困县每县补助200万元、人口50万以上的贫困县每县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适宜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等;每县支持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临床服务能力,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和人员培养等。

这一通知显示的补助资金预算达到23.3亿元,陕西、甘肃、西藏、河北、四川、贵州、云南、河南等8省的补助资金均超过1亿元,云南省的补助达到2.4亿元。

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指出,到2020年,500家县医院(包括部分贫困县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要分别达到“三级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要求。

工作方案同时指出,在完成第一阶段500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力争使我国90%的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达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县医院的基本标准要求,不仅包括科室设置,更包含科室所要配置的大批医疗设备,包括基本设备设施、病区基本设备、病房单元基本设备、专科设备。(见附图)

同时,国家卫健委2018年发布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也都明确了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与县医院一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也要配备对应的器械设备。国家大力推进分级诊疗背景下,基层市场对器械的需求将迎来一波放量。

30.98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显示,共计30.98亿元资金下发,全部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8年10月,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已提前下达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约70亿元,加上此次的30.98亿元,共计约101亿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