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
并且明确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
也就是说养老机构内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将迎来大放开!
更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医保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目前国内注册的养老机构有25133家,可使用医保的仅1857家,占7.4%,失能老人最需要的‘养老护理’服务医保不能报销。这也导致“医养结合”实施困难,很多养老机构很难运作!
并且在医疗机构里,特别是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有一批身体状况已处于稳定的老人,因为家庭护理力量薄弱、护理技术缺乏、担心疾病复发等各种原因,不愿意出院,成了让了头痛的“压床”问题,造成社会性“住院”(医保报销增加了财政负担)。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后,有了相应的医疗护理技术支撑,可以收住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同时缓解医疗机构中“压床”问题,实现两者“双赢”。
现在随着这一政策的落地,养老机构内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将大量增加,而且大批符合规定将纳入医保定点,这也将吸引更多老年人入住!
从联合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数比例超10%即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来看,我国已处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预测,我国养老产业规模有望在2030年达到22万亿元,未来10-15年是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年代。
国家版《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白皮书(2017年)》中,明确提到到2020年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将达到5万亿元的空间。随着国家卫健委在内的3部委全力推动“健康老龄化”。伴随着政策驱动,老年医疗器械市场未来将会非常火爆。
早在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了这两类医疗机构必须配置的大批医疗设备。
一、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
设备配置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设置康复室的,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二)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
(三)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能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等有关设备。
(四)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
设备配置
(一)诊桌、诊椅、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火罐、刮痧板、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血糖测定仪、体外除颤设备、治疗车、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轮椅、输液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二)有必要的健康教育、办公和通讯联络设备,有诊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三)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除此之外,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以及大批康复辅助器械都将迎来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