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0月份,就有3省1个直辖市发布最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而公开招标限额大幅提升已经成为大趋势!一些省份从150万提升至200万,甚至有省市直接从200万提升至400万!国家在招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无疑是要直接落到实处!

10月29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省财政厅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新目录中明确包含医疗设备(计生、防疫设备入此类)等采购项目。

本次文件中,福建省省财政厅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作出了不少调整。

其中就包括如下两条要求:

一、提高自行采购的标准。将目录内金额起点和目录外限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

二、将公开标准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福建省5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的医疗产品不用公开招标!

相较于过去的采购标准,福建省的公开招标限额整整比上期提高了100万元!

其实不只是福建省,陕西、上海、湖北等省市近期都提高了政府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

陕西:2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
10月,陕西省财政局发布了《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陕西省新《目录》要求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陕西省1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产品不用公开招标!

上海:4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上海市财政局近期同样发布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此次调整,医疗器械设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由原先20万以上变成50万以上。

也就是说50万以下的医疗器械设备不用进行集中采购!

上海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上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整到400万元。

意味着400万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产品将不用公开招标!

湖北:300万以下不用公开招标,明确支持国产设备采购
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样也发布《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目录及标准》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方面作了调整。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其中2019年起,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整到300万元,市级从10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县级标准100万元不变。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50万元(含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设备和耗材并未纳入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意味着300万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产品将不用公开招标!

除此之外,《目录及标准》明确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

这意味着,科研急需设备和耗材将不采取公开招标!

《目录及标准》还明确采购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应通过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和强制性采购等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效果。

支持采购国产设备的意图不言而喻!

由此看来,政府提高招标限额已然成为了一种趋势,今后很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省市发布类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