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将2018年中央财政公立医院改革补助金109.63亿全部下达。据悉,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

对于这笔资金具体怎么安排,并没有诸如按每个县补助3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多少多少亿元,支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多少多少亿元,支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等的表述。

但明确提出,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此次分配补助资金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因素,对考核成绩靠后的省份或医院适当扣减补助资金,用于奖励考核成绩靠前的省份或医院。

那么对于公立医院改革如何进行绩效考核,而这些考核与资金兑付将对公立医院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也许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01、实施绩效评估是既定方针  

早在2015年12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15〕94号)。 意见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钩。

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有关方面按程序进行严肃查处。将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8年3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就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改革,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发出《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下称《通知》),其中要求:

一、各地要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检验改革成效是否符合预期,将改革效果“验明白”。

二、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按照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执行,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三、为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向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各地在分配补助资金时,要将公立医院相关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02、2018年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六项重点  

《通知》主要安排了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各地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建立优质高效、上下贯通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将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强化问责。

二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2018年7月底前各省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落实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监管权责清单和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清单。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以及全国20%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0%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重申: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四是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各地要根据近年来省、地市、县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科学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区、师),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提供服务情况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将控费指标细化分解到每家医院,不搞“一刀切”。

五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2. 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国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2018年国家统一确定100个以上的病种,指导各地推进实施。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公立医院自我管理、控制成本的积极性。

3. 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2018年,各省份要将药品购销“两票制”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数据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4. 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和《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92号)要求,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为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六是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快推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建设,畅通院前院内急诊绿色通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使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通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就诊卡和诊疗信息共享,在医联体内形成一体化的医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病人少跑腿。

总体上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18年,全国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总体较上年持续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上年持续上升。

03、如此评价对公立医院有多大影响  

正如《通知》安排的那样,如果仅仅只是通过绩效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也许很难实现取得促进改革深化巩固取消以药补医成果的初衷,因为谁也不会为了那区区几百万改变自己的惯性,失去自己更多更大的利益。

因此,要真正让改革取得成果并惠及老百姓,也许需要割“自己”的肉,一方面让政府感觉到痛,一方面让公立医院的院长感觉到痛,这就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多管齐下。这些措施至少包括三点:

一是加大补助资金奖惩兑现力度。

二是在医院扩张方面严格限制并强化问责。

三是不但要与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个人切身利益挂钩,而且要与无所作为的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领导的任职挂钩。

如果能够做到以上三点,对公立医院的影响无疑还是不小的。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严格考核,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否则,钱,投的再多也难以发挥效益,也只不过是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