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控费来了,医院又要停用耗材?目前两省已通知。

2018医疗控费又开始了!医院是否又要停用部分医用耗材?两省已经发通知。

9月20日,黑龙江卫计委印发《2018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目标的通知》。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药占比和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医用耗材费用定了目标线。其中明确,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消耗的耗材费用不得高于20元。

控费,每个地市、医院都有目标

2018年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目标为≤9.28%。其中,西医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增幅应控制在9.34%以内,中医医院应控制在8.85%以内。

地市方面:哈尔滨市≤9.27%,齐齐哈尔市≤9.48%,牡丹江市≤9.16%,佳木斯市≤9.16%,大庆市≤9.13%,鸡西市9.22%,双鸭山市≤9.31%,伊春市≤9.25%,七台河市≤9.38%,鹤岗市≤9.17%,黑河市≤9.44%,绥化市≤9.61%,大兴安岭地区≤9.06%。

黑龙江省2018年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医用耗材费控制目标为≤20元。这将具体到医院。

其中三级医院控:综合医院≤23.22元,中医医院≤12.77元,专科医院≤19.17元(其中:精神病医院≤5.00元,传染病医院≤22.75元,妇产医院≤13.53元)

二级医院:综合医院≤14.36元,中医医院≤13.28元,专科医院≤12.93元(其中:精神病医院≤3.39元,传染病医院≤15.1元,口腔医院≤8.82元),民族医院≤8.71元,护理院≤3.85元。

湖南、西安也开始了

对于控费,除黑龙江外,9月18日,西安卫计委对控费相关指标较高的5个区县卫计局和11家公立医院院长进行了约谈,要求他们降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

9月5日,湖南医药深改组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科学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指标,逐级到每家公立医院,不搞“一刀切”。

耗材停用潮是否又要来?

关于医疗控费,自2015年10月《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的若干意见》出台后,一直备受关注。

到了2016年6月20日,原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确定本地区年度控费目标。

按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控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力争到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不过到了2017年下半年,医疗控费来的很急切。

先是“贵州某三甲医院停用部分医用耗材”的紧急通知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大量传播,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后来被央视报道后,证实为“断章取义”,实际是医院综合性地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强调的是不合理的耗材。

11月10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指出,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幅13.15%,与10%的要求差距较大。由此要求贵重、自费药械的采购比例,三级医院必须小于3%,二级医院小于2%,并严格控制进口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四川的《通知》还指出,控费未达标,医院降级,院长撤职,医务人员扣工资。

12月份,河北省某市卫计委的一份紧急控费通知流出。提出了多项强化控费措施,其中包括:停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耗材。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耗材一律不允许再采购、使用。

从贵州、四川再到河北,当时多个省份密集发布通知,医疗控费大有席卷全国之势。多个省份完成10%目标,纷纷亮出“大招”:年底前突击控费。

事实上,突击式控费并不凑效,有业内人士认为,要把控费指标分解到整个年度,逐月落实,随时调整,不能前松后紧,否则对医院和患者都不利。

到2017年12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情况,科学设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目标,不搞“一刀切”。

今年的医疗控费,还会停用耗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