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车轮不停,又有医院官员落马。9月以来,落马的医院管理者名单如下。

1.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梁振家

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梁振家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梁振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梁振家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和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苏某、刘某、甘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84.9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梁振家归案后,其主动退出及其亲属代为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441万元,侦查人员从梁振家办公室搜获1.88万元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振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4.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梁振家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进入司法程序后,梁振家退出赃款人民币442.88万元,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梁振家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梁振家减轻处罚。宣判后,梁振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2.新余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卫兵

9月13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新余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卫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邹卫兵出生于1963年2月,江西新余人,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新余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副主任,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新余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主任,2000年5月至2002年4月任新余市中医院党总支书记,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新余市中医院院长,2012年5月至今任新余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3.广德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高建军

9月11日,广德县人民法院对广德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高建军贪污、受贿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高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高建军利用其担任广德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94689.28元。在省委巡视组在广德巡视期间,高建军因担心自己违纪违法问题案发,将其中部分受贿款予以退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高建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骗取方式,先后26次在该院财务虚假报销票据共计人民币7409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高建军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周内,因贪腐问题被通报的还有两名卫计委官员。

4.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堃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委发布一则通报:《深圳通报11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其中仅医疗系统就有三位被通报,包括一位市卫计委副主任、一位三级医院副院长,以及一位区县级卫计局局长。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堃违规收受购物卡。

2012年至2015年,刘堃在任市卫生监督局局长期间,多次于中秋、春节前收受深圳某医院院长陈某所送购物卡合计面值人民币6.3万元。2015年至2017年,刘堃在任市卫生监督局局长、市卫计委副主任期间,先后三次收受深圳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胡某所送购物卡合计面值人民币1.5万元。

刘堃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原调研员张国平违规赠送礼金。

2011年至2014年,张国平在任罗湖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为了与时任罗湖区副区长邹永雄(因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另案处理)搞好关系,先后四次送给邹永雄礼金合计人民币4万元。2018年3月,张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郭东辉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郭东辉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

2010年至2017年,郭东辉在任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龙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本院多家社康中心、设备科、外科等行政人员和医务人员所送礼金、购物卡合计人民币11万元。

郭东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1月,郭东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