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召集医药大省,开会

近日,行业流传一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通知显示,国家医保局召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全国最重要医药市场,负责药品招采的负责人开会了。

开会!先传达了国务院对药品集采的要求;另外,医保局改变当前的招标采购模式,准备个试点。

(网传)

医保局主导招标,医院权利更大

医保局主导的招标,会有什么变化?试点城市准备怎么搞?昨日,邀请医药招标领域的资深人士,对未来做了展望。他分析:

试点城市、医联体(医疗机构)的采购参与度将继续强化,但分类采购的思路仍将沿续。

对于抗癌药、用量大的专科用药,有可能会以试点的方式开展批量采购,用量少及部分独家将开展议价确标或谈判。同时,备案采购、撮合交易、询价采购将呈现常态化。

也就是说,医院将拥有采购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尤其是在临床路径与按病种付费的背景下,资源利用控制将更加严格,讲究疗效确切的同时医院将主动参与成本控制。

高回扣药品,死定了

日前,在医药经济报举办的“2018全国药店周暨第13届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年会”上,有相关领导表示,未来医保局主导的招标,肯定不是仅仅以价格为考量,而是在保证医药品质量的原则下,考虑性价比。

另外,此次参会的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监察专员赖诗卿也提到,“按病种包干付费是国际流行的住院费用支付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药品耗材检查化验都是医院的成本,医保购买的是医疗服务,不是某个具体的药品。”

如此一来,医院选择的药品,肯定是性价比最高的。不是最便宜的,也不是最贵的。高价格、高回扣的药品,自然就没了生存空间。

招标乱象,管制政策可能被清除

《2018第十届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料集》曾指出:现行的招标采购中,招标管制机构实际上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

代表委员意见认为,目前招标政策衍生出了诸如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政垄断、指定配送中标、甚至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也出现因药品招标采购引致的药品价格虚低甚至低价药短缺问题。

在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或针对已经制定支付标准的品种),率先放开公立医院自主或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

在强势的医保局组建以后,医保改革大大提速似乎没有悬念,在其统筹三医改革的主导下,现行的药品招标管制政策可能被废除,或者随着新改革政策的推行其管制效应自然被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