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新华社刊发文章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军地各级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指导意见》明确,到2018年年底前,军队各级机关、部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全部停止,主要包括房地产租赁、农副业生产、招接待、医疗、科研、幼儿教育、新闻出版、文化体育、通信、人才培训、基建营房工程技术、储运设施、民兵装备修理、维修技术、司机训练等15个行业。

在具体政策上,《指导意见》明确,坚决停止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偏离部队主责主业、单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项目。其中,医疗、科研、幼儿教育等行业,主要采取停止项目和军民融合方式处理。

在停止方式上,《指导意见》明确,开展有偿服务的项目,合同协议已到期的应予终止,不得续签;合同协议未到期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能够终止的项目,应提前解除合同协议,确需补偿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实际上,自中央军委于2016年2月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军队医院是否继续为老百姓看病,一直备受关注。

南方医院副院长张树军介绍,以军队医疗行业举例,相对群众就医需求,我国优质医疗资源还存在较大缺口,军队在坚持姓军为战的基础上,适当利用富余资源为民服务,既有利于践行人民军队的宗旨,缓解国家医疗资源短缺的压力,又有利于锻炼军医的诊疗技术,提升医疗水平,为战时提供技术储备,"另外,从外军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军队医疗体系也不同程度地承担着服务社会的职能。"

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着眼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军地通用性的实际,着力拓展军民融合范围、完善融合机制、提升融合层次,厚植军队卫生发展根基,最大限度地把医疗资源辐射到军地,让军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实现效益最大化。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升级军民融合发展层次。先后与国家相关部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医学救援应急协调、疾控机构纳入建设、医学科研联合攻关、公立医院改革联动等机制,融合领域从平时服务向应急应战和战时支援、从医疗救治向健康全维维护等方面拓展,拓宽军队卫勤与地方卫生、军事医学技术与民用医疗技术的结合面。

重大学科纳入国家建设体系。协调一批机动卫勤分队纳入国家应急力量体系,国家蛋白质科学基础设施、国家肝癌科学中心两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成运行,解放军总医院、空军军医大学两个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开始建设,44个科室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9个军队医学实验室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9个军队医学专业重点实验室纳入教育部建设体系,17所军队医院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

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扶贫。先后组织百所军队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157所贫困县医院,深化卫生援疆、援藏工作;组织全军38所医院与新疆40所县医院签订对口帮带协议,30个驻疆部队卫生机构与驻地村卫生室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积极发挥军队优质医疗资源作用,组织开展藏区包虫病救治行动。

附:112家部队医院名单


点击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筑医台、综编自国防部官网、解放军报、中国军网、新华社、健康界等多家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