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3月2日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拟对盐亭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内科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盐亭县云溪镇肿云巷16片区

三、建设单位:盐亭县人民医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为满足医疗需求,改善医疗环境,盐亭县人民医院拟在盐亭县云溪镇肿云巷16片区实施盐亭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内科住院大楼(地下1层,地上9层),负一层主要为停车场;

一层为泵房、发电机房、消防水池等;

二层为供应中心、设备科等;

三层为临床检验中心、实验室等;

四层为收费大厅、药房、ICU病房、办公室等;

五至八层为住院病房、办公室、库房;

九层主要为办公区。

共设置科室有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内科综合ICU、消化内科、血液病科、肿瘤科、内分泌疾病科、老年疾病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不涉及传染科、放射科、牙科。建成后,设置床位150张。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按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

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医院已有设施处理;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按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疗废水、预处理后的检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盐亭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紫外消毒+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

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加强通风换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发电机、水泵、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空调排风口远离敏感区,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设置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暂存,并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达到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

病理性废物消毒后送殡仪管理所进行焚烧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废活性炭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营运期地下水保护措施:对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医废暂存间、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

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维护,避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故障导致事故排放,并做好重点防渗工作,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报告书要求设置应急事故池;

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对共发放了100份公众调查表,期间收到7人反对意见,反对原因为:认为项目选址应在职工六号楼处。

盐亭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2月3日组织人员对持反对意见的7人进行二次调查,并召开座谈会,通过对7人进行项目情况介绍、环保措施说明及社会正效益讲解等,该7人对项目建设变更为支持态度,并可接受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程度。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盐发改〔2016〕9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文(选字第市政[2016]5号)同意选址,项目建设符合盐亭县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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