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基本 高端走市场

香港没有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特区政府通过税收形成的财政预算,投入政府办的公营医院。

公营医院由特区政府设立的医院管理局管理,公营医院资金93%来自政府,6%来自住院门诊收费,1%来自培训等其他收入,为全港居民提供公营医疗保障。

为此,特区政府年投入卫生费用约553亿港币,占财政支出的16.7%,人均约7570港元。香港居民持身份证就医,困难者出具社会福利署的豁免证明,费用全免。

香港医管局所属的42家公营医院、47家专科门诊所和73家普通门诊所,承担了全港90%住院病人、30%门诊病人的救治工作。

经济富裕者购买私营保险,享有快捷优质的私营医院服务,私营医院承担了10%住院病人、70%门诊病人的救治工作。

这样的制度设计其优点是人人享有,不因经济问题导致就医困难。弊端是除急症外,门诊病人预约等候时间较长。

特区政府的医疗政策是不让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为弱势群体提供医疗保障,构建基本的社会安定网,厘清政府与医疗市场界限,政府只承担有限责任,并针对弱势、困难群体精准发力。

根据筹资来源和市场需求不同,建立政府公营和私营医疗服务“双轨”体系,高端需求走市场、重效率,低端服务保基本、能兜底,彰显政府责任。

在医疗费用方面,香港居民急诊每人次收费标准180港币,成本700港币,政府补助74%;住院病人每天收费120港币(含诊疗、检验、手术、护理、药品、住宿、三餐膳食),成本3790港币,政府补助97%;普通科门诊每次50港币,成本250港币,政府补助80%。

急诊、住院、普通门诊患者所需药品均不收费。专科门诊首诊/复诊,为135/80港币,成本530港币,政府补助75%~85%,每种药品收15港币处方费,提供最长16周药品,药品不另收费,主要是以治疗慢性病为主的药品。非香港居民在港就医按成本收费。

药品分类按额度采购

2017年医管局药品开支55.5亿港币,人均760港币,其中75%的药费用于原研药。

用药水平很高,费用却不多,得益于以下几点:一是按照适当的需求水平,医管局制定了统一药物名册(名册实施前约2100种药品,现为1311种药品),确定药品数量范围,保基本,够用、管用即可;二是医管局实行带数量、带预算采购,真正做到了“采买合一”;三是分类按额度采购,超过10万港币的药品(主要为原研药)分别由医管局按单一招标、公开招标和统一报价等方式采购,采购金额约占总金额的94%;少于10万港币的药品(主要为仿制药)由医院直接购买,只占总金额的6%。

香港在药品大宗集中采购上,通过量、价换市场,政府发挥了最大限度的主导作用。

这也提示我们,或可参考香港做法,从国家基本药物选取部分慢病品种,对那些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试行门诊长期处方,免费提供药品,减轻患者频繁门诊取药给医院带来的就诊压力,降低医药费用,节约患者时间。

每种药收15港币处方费

香港有社会药房600家,配有注册药师,出售处方药;药行4000家,提供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一般公立医院仍保留药房,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体现公营医院责任,提供药品,方便患者;二是由药师提供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香港医院药房未设立药事服务费,每种药品收15港币处方费。虽无法收回成本,却体现了对药学专业服务的肯定与尊重。

随着内地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房变为医院成本,以各种形式从门诊分离出去的情况渐多,但药品加成的消失不该是取消药房的条件。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应着重解决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应着眼于建立项目齐全、结构完整、价格合理的医院收费体系,着眼于完善现有不合理的医院补偿运行机制。

门诊药房提供质量可靠的药品和药学服务,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价格,既是改革的红利,也是便民措施,加之与医院药师队伍稳定与发展相关,因此,要从医疗服务全局层面,慎重考虑门诊药房的去留问题。

此外,香港医管局按地域将全港分成7个联网地区,优化公立医院、专科、普通科门诊所配置,网内医院定位清晰,取长补短,避免恶性竞争,确保病人可在同一地区内,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公营医院政府拨款、医管局统一财务管理和大宗药品集体采购,医生参照国际惯例,实行高于社会平均工资2倍~3倍的固定薪酬,避免了内地医院工资靠政府、奖金靠社会的“双轨”情况,这些做法从顶层设计上,杜绝了医院牟利的动力和医生利用专业性牟利的途径,对我们很有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