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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三区”战略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和实施《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青海老龄事业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以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进“十三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
具体规划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