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96号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分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4部分。

2016年6月27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年6月6日年北京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发布了政务购买服务项目报告,主要是雇第三机构帮政府基层医疗服务的一些现状调查,为政府制定购买社会办基本医疗服务政策做支持。加上最近一系列的医疗改革政策都反复提到,允许私人诊所或其它民办医疗机构做一些公共医疗服务,同时政府会购买会择优此类公共医疗服务,这些政策迹象表明,要不了多长时间,政府购买私人医疗基本医疗服务的详细政策就会出来。

在这之前,对于民营基层医疗机构来讲,这是一个增加品牌背书和客户来源的一个好机会。当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练好内功,逐渐建立起的自己品牌和居民信任,在医疗质量保证上不断提升,争取在后期至少能够达到只政府筛选的标准

 中国政府初期探索购买医疗基本服务,约再需5年

 鉴于中国民营医疗机构的“信任体系”还远未建立,医疗改革又在快速推行中,这几年,行业震动会较大,政府购买的医疗服务可能会先在一些城市试点,当模式成熟后,社会也出现了一批优质的基层医疗机构的时候,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可能才会放开到更多一些城市,这个时间,《诊锁界》估计的约在2020年;到2030年时,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模式就会比较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