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健康深圳,构建医疗卫生高地,建成国际化医疗中心,让市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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