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编办、民政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31日

上海市医疗机构 设置“十三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医疗资源投入力度,城乡重大医疗机构项目落地,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总量有序发展,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系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短板资源和办医结构得到优化,社会办医取得较快发展。医疗资源总体满足本市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1.医疗资源总量有序发展

“十二五”期间,本市有序发展医疗机构规模和床位总量。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016家,其中,医院33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分中心、站、村卫生室)2612家,妇幼保健机构21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1家,门诊部633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1541家;全市医疗机构已建成核定床位11.7万张,每千人口4.84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床位10.3万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1.4万张,另有规划拟建、在建项目床位2.4万张。较“十一五”末,本市千人口核定床位增加0.74张,新增核定床位数2.24万张,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5张。

2.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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