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州市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文件,提出广州将择地新建第二妇女儿童医院,同时鼓励中医科医生变更精神科执业。

到2020年 各区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妇儿医院

《广州市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妇幼服务计划》)就广州市产科资源方面提出,到2018年,广州市各区建设不少于两所IV类及以上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全市产科床位达到5500张;到2020年,各区完成新建一所妇女儿童医院或改扩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任务,全市产科床位达到5700张。

同时,在儿科资源方面,《妇幼服务计划》提出,到2018年,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年分娩量1000以上的助产机构设置儿科病房,全市儿科床位达到5500张;到2020年,全市儿科床位达到6300张。

《妇幼服务计划》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方面,提出由各区政府牵头,配合市卫计委和发改委,在完成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建设的同时,择地新建广州市第二妇女儿童医院。

各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妇幼服务计划》提出,要加快推进海珠区和荔湾区儿童医院、黄埔区妇幼保健院、从化区妇女儿童医院、增城区妇幼保健院新建或迁建项目,番禺区、南沙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天河区、白云区、从化区妇幼保健院和越秀区儿童医院装修改造项目。同时,要求所有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形成功能健全、技术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