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附件为文件全文,欢迎下载。
热门资讯
7月基本完成施工!广州南沙“海之风车”即将亮相 4296 0
广东省一儿童医院封顶 3794 0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招标公告 3465 0
又一上海顶级医院落地安徽! 3430 0
直播预告:5月11日,聚焦方舱医院建设与感控管理,精彩别错过! 3401 0
方舱医院及发热门诊楼暖通空调系统应用研讨会成功召开 3394 1
筑医台资讯APP下载
筑医台资讯
推荐资讯
医务人员薪酬将提高?云南省出台18条措施! 2162 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311 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249 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271 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24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