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卫计委印发《福建省神经外科等6个专业手术分级目录(试行)的通知》,对6个专业的手术分级定出目录,并对各级医院开展各级手术的比例做出规定。

省市三级医院侧重开展三、四级手术

通知指出,省、市三级医院是向多个区域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为主,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承担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相结合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应侧重开展三、四级手术。除急诊外,省属三级医院三、四级手术比例不低于70%,市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

不鼓励县级医院开展四级手术

通知明确,县级医院(含县级三级医院)是向本县(市、区)和邻近县(市、区)提供以基本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县域医疗中心,应侧重开展一、二、三级手术,一般不鼓励开展四级手术。

省、市级二级医院参照县级医院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

基层主要开展一级手术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向一个或多个社区或乡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以开展一级手术为主,按照诊疗科目和条件,可适当开展符合自身科室特点和能力的二级手术。

关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012年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明确,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而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手术。

其中指出,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重点开展一级手术。

当时的办法中提出,具体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不过5年时间过去,国家版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仍未公布,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省市版的手术分级目录,包括本次福建出台的6个专业的手术分级目录。

福建版通知中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将本《分级目录(试行)》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细化不同医院手术分级的比例控制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定期评估落实情况,推动建立适应分级诊疗要求的医疗服务体系。

附:福建省6个专业的手术分级目录

神经外科256个项目

胸外科192个项目

骨科396个项目

耳鼻喉科468个项目

眼科208个项目

口腔颌面外科26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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