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393/3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温泉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医卫慈善用房施工)已由吉财采X[20170207]—0132号文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温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温泉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医卫慈善用房施工)
2.2建设地点:吉林省温泉医院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2.5招标范围: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维修改造。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采购预算260万元,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2016年);
(5)投标人财务要求: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承担过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11)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详见财库【2016】125号);
(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合同及中标通知书)、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6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2014-2016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温泉医院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15662943456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闫琦、周秀岳
电话:0431-81937053
传真:0431-81150785
招标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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