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病人做心脏支架时选用自己企业的产品,企业医药代表除了给钱外,还请医院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企业将行贿的钱计入药品销售成本,以广告费、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将账目做平。

案情:以科室发展为由 吃近400万回扣

本案的5名被告人中,两人是医生,三人为销售心脏支架的医药公司人员。

法院查明,2008年1月至2015年11月间,黄某以心血管内科负责人的身份,在心脏介入类高值耗材的采购、使用中,单独和伙同鲁某以科室发展为由,共同收受湖南金海恒丰医药实业有限公司合作人范某、长沙正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卓臻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长沙市健泰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某、湖南长搏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何某、上海德潇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睿贺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吕某回扣共计373万余元。

其中,黄某实际分得91万余元,余款由黄某按比例分配给鲁某、心血管内科其他做手术的医生及用于科室医生外出开会开支等。

2008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黄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回扣289万余元,个人分得73万余元;黄某、鲁某两人达成共识后的2015年4月至11月期间,共同收受回扣84万余元。

做手术都有回扣 支架等用得多回扣也越多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多份证人证言,许多医生在证言中均称,每使用一个心脏支架,都能拿到回扣,只是每个人拿到的回扣都不一样,给多少钱则是主任黄某决定。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张某的证言显示,从2008年至案发前,黄某给了他手术耗材回扣费用,给多少、比例都是黄某定的,与心血管内科每个月做手术使用的介入耗材数量有关,数量越多,给的回扣越多。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钟某在证言中称,2013年3月,医院成立了高值耗材管理委员会,2014年更名为医学装备委员会,黄某是医院高值耗材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2013年左右,金海恒丰、长沙正德等六家原来的购货商与医院签订过购货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医院高值耗材管理委员会开会研究过是否与六家公司继续签订购销合同,在讨论时,充分尊重黄某的意见,因为高值耗材的使用要考虑使用科室的习惯,他们认可的高值耗材品牌会优先考虑。

黄某支持使用这六家公司供应的高值耗材,其他人没有不同意见,后来医院就与这六家公司签订了高值耗材购销合同。

为扩大产品销量 药企代表给回扣

医药公司代表范某表示,他为了扩大自己供应产品的销量,让黄某能在临床手术上多用自己的产品,除了按比例给过黄某回扣外,还帮心血管内科医生支付过开会的差旅费、餐费等费用。

证人周某在证言中称,因为医疗器材销售行业普遍存在给医生回扣的风气,迫于行业的竞争压力,经其员工吕某申请,公司从管理费中列支部分费用以现金形式交给吕某,再由吕某将钱送给黄某。

该费用未明确列入公司账目,而是用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等形式予以报销冲抵,而且与公司其他开支票据混同入账,无法辨认。

判决:主任因单位受贿罪判缓刑 副主任免刑责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作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心血管内科名义单独和伙同鲁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医疗耗材回扣,其行为符合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鲁某作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黄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医疗耗材回扣,其行为符合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单位受贿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鲁某、王某和戴某免予刑事处罚,判处范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长沙正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单位广州卓臻商贸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长沙市健泰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对黄某、鲁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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