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根据通告,标示为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国药乐仁堂河北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3批次菟丝子不合格;标示为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张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0批次菟丝子(盐菟丝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酸不溶性灰分、总灰分等。具体名单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布。

又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对肢体加压治疗设备、紫外治疗设备等4个品种63批(台)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发现5批(台)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食药监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公告,不符合标准产品有:BTL Industries Ltd.生产的1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江苏荷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颈椎前路钉板系统、PioneerSurgicalTechnology,Inc.生产的1批颈椎前路钢板系统-标准颈椎钢板,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江苏日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中药熏蒸治疗器,随机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熏蒸机,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