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广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民参保、提高低保标准、全面实行医养结合、残疾人生活兜底保障等民生热点均被写入其中。根据《规划》,到2017年,50%以上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到2020年,所有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
所谓“医养结合”,简单来说就是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在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的今天,“医养结合”显然比传统的“老有所养”前进了一大步,丰富了养老内涵,提升了养老品质。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推动医养结合,而广东在这方面的作为更值得关注。
去年7月份,广东省政府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而上述《规划》则明确了建立医养结合机制的时间表。在这些措施共同推动下,医养结合的“广东模式”值得期待。
不过,从各地前期实践来看,实现医养结合并非易事,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相关部门与相关政策没有真正“结合”。虽然各地都清楚“政策结合”是医养结合的前提,但一些地方的政策壁垒仍没有完全打通,广东各地能否完全打通政策壁垒也需要观察。存在政策壁垒的原因是,过去的养老、医疗、医保等领域,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要想实现医养结合,相关部门必须放弃某些部门的利益,清理不符合医养结合模式的老政策,共同制定并落实新措施。笔者以为,不能指望相关部门自觉“结合”,地方政府应当统一牵头、指导、督促“政策结合”。
其次是“医”与“养”结合热情不高。去年,广东省人大代表就指出,广东的一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这显然会影响到医养结合目标的实现,为何如此?大概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这两类机构负责人还没有转变观念;二是受一些条件限制,想“结合”却难“结合”。
“医”与“养”结合不是一种简单的“1+1”,而是需要相关条件支持,比如养老机构增加医疗保健服务内容,需要空间、设施、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撑。而一些民营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往往缺少医养结合的条件。希望有关方面正视问题,调动“医”“养”结合的积极性。
其三是各地财政投入不够。据悉,2012年年底,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省级财政投入是3个亿,江苏省是4个亿,山东省是7个亿,云南省是1.25亿元,而广东在201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财政投入只有5683万元……
很显然,推行医养结合,财政投入很关键。比如,调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积极性,需要财政资金激励奖励;社区养老机构、公立养老院增加医疗服务内容也离不开财政补贴;对医养结合进行评估与管理同样离不开财政支持。只有财政发挥出助推器的作用,医养结合才会加快发展。
在《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提到“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笔者以为,确保财政投入首先要明确投入标准,至少要向其他省份看齐。其次要明确资金来源,除了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省、市、县、乡各级财政投入责任须明确。
当政策壁垒彻底打通实现“政策结合”,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条件充分支持医养结合,那么,无论是今年实现50%以上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还是到2020年所有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便是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