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推动医疗卫生转型升级

山东省坚持把医养结合型养老设施建设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扶持领域,加大倾斜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设施。

一是在机构建设运营方面 ,省级每年列支10亿元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对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补助标准提高20%,每张新建床位按东、中、西地区分别给予5400元、6600元、78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养老机构根据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年人身体状况,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一次性运营补助。

二是在用地保障方面,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省级每年安排5000多亩专项用地指标,对医养结合型养老设施建设优先扶持、重点保障。

三是在融资支持方面,省财政厅、民政厅出台文件,对城乡民办养老机构新上项目,按照银行1年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3年的财政贴息。

采取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派点入驻、医疗机构转型发展、上门探视巡诊等方式,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服务资源,推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延伸。

一是引导大型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康复医院,提升医疗服务功能 ,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 、职称评定、技术准入、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全省内设医疗机构的190家,内设诊所、卫生室的994家,纳入医保定点的110家。

二是鼓励小型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业务协作机制,通过上门服务、派驻人员、设立医务室、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方式,实现医疗服务全覆盖。

三是支持医疗机构开办集养老、康复、保健于一体的护理之家,建设大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引导二级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医疗资源,兴办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发挥中医医疗机构特色,广泛开展中医熏蒸、理疗、康复、保健等服务,为慢性病老年人、疾病治疗期老年患者提供专业化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四是着力打造智慧健康信息化服务平台。

山东省各市因地制宜,着眼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多措并举,走出一条医养结合新路子。

济南市发挥医疗卫生网络健全、资源丰富的优势,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在城市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建立社区家庭医生团队903支,与27.84万户70.46万社区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在农村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6126名乡医与67.44万户240.32万农民签订服务协议。

青岛市注重从体制和工作机制上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该市从医保基金中划拨部分资金设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支持“医护”“养护”“家护”服务。自2012年以来,有4万多参保人享受了日均65~170元的医疗护理服务,支出护理保险资金9亿多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收到了“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多赢效果,成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强大动力。

威海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率先制订医养结合机构财政补助标准,建立首个市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12349,通过“OTO”(线上到线下)运作模式,为市民特别是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就医挂号、康复护理等200余项服务。

泰安市在制订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优先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该市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菏泽市制订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菏卫发〔2016〕1号),确定2016年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工作,并提出“至2016年底每县区建设2~3所医养结合示范点”的要求。目前,各县区均已列出规划并积极筹建。预计年底新投入医养结合建筑面积将达371638平方米,床位6176张。

淄博、潍坊、德州、济宁、滨州等市也因地制宜,积极融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大局,结合医改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拓展、延伸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