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逾四成厦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将有变化,厦门人住院、看病费用要有大变化了。

昨天,厦门市发改委发布消息,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3月1日起,《厦门市2016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价格改革意见》)和《厦门市2016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价格改革方案》)将正式执行,此次改革调升调降项目合计2706个,占全部医疗服务项目6540项(细项)的41.38%。 

一级及以下医院价格将全面下调

新方案对于分级诊疗,有了最新的解释和规定,旨在通过适当拉开三级、二级、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逐步形成厦门市医疗服务分级诊疗价格体系。

以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为基准,拉开三级医疗机构和一级及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运用价格机制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取药。

具体而言,以厦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基准,厦门市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厦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基准适当上浮,厦门市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厦门市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为基准适当下浮。据了解,目前,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共64家,其中三级12家;二级及二级以下52家。

方案中表示,通过药品、耗材招标降价冲抵调升医疗服务价格产生的影响。除了三级医院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外,与现行价格相比,厦门市二级医疗机构的部分医疗项目价格将下调,厦门市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则将全面下调。

“采取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方式,其目的在于拉开一、二、三级医院的服务价格。”厦门市发改委人员表示,通过对二级医院价格基准价格的调整,最终实现对三个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进行全面调整。

降低检查及化验的收入比重

以前,不少人有这样的吐槽,不舒服去医院,医生看病才花了几十元,化验、检查花掉好几百元,不明白是医生看病,还是仪器看病。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就是要优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的结构。方案实施后,将提高治疗及手术项目、诊察及护理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降低检查及化验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按照新方案,厦门市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与现行的项目价格相比,调降了检查检验类项目849个,调升了综合诊疗类和临床诊疗类项目1857个,调升调降项目合计2706个,占全部医疗服务项目6540项(细项)的41.38%。“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查检验的价格,腾出的空间以便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厦门市发改委人员表示,上述方式,是要合理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 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

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扶持政策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儿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扶持政策。

方案中强调,根据儿科诊治难度大、风险高等特点,允许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涉及儿科(0-6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在本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

同时,针对本次改革主要影响住院费用的情况,厦门医保部门将出台“儿科诊察费加收部分由统筹基金全部支付”的利好政策。

此外,导报记者还了解到,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原执行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25%的政策,将调整为最高上浮15%。

住院医保统筹报销增一个百分点

按照分级诊疗要求,通过制定医疗服务级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及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取药。上述政策,在减少大医院患者看病人满为患压力的同时,也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厦门市发改委人员表示,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厦门医疗服务项目将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执行,使厦门与省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和除外内容相一致。

当然,为了不增加患者的看病负担,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医保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调升参保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一个百分点。在原有的医保政策基础上,通过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和医保基金统筹等政策,不增加参保人员的负担水平。